上班族寧可少拿獎金也希望正常休假
年終歲末, 很多人意外地發現, 自己竟然拿到了全勤獎還有過節費, 可仔細盤點一下自己過去一年裡的工作, 連法定的雙休日都不能正常休息, 更別提什麼帶薪休假、探親假。 儘管拿到了全勤獎、過節費, 但自己身心的疲憊實在不是這點獎勵可以彌補的。
比起過度工作對身體健康的傷害, 有人開始感慨, “寧可少拿這樣的獎勵, 也希望能正常休假, ‘被加班’、‘被全勤’的情況還是不要發生吧。 ”
“獎勵不是好得的, 到手的工資才最實惠”
目前, 很多公司都有各自不同的管理制度,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 為了更好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我們公司的全勤獎是按季度來發的, 3個月裡沒有遲到、早退, 沒有請過事假、病假, 甚至連年假也算在內, 才算是全勤, 獎金是500元。 ”在某知名網路公司工作的IT人士童清說。 工作兩年半, 童清只拿過一次全勤獎, 後來發現, 這500元的全勤獎與自己身體的消耗相比實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據童清介紹, 他所在的公司每天上班時間在上午9點至10點之間, 保證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即可, 雖然看似時間比較靈活, 但由於工作強度大,
“我們沒什麼全勤獎, 遲到就扣錢, 全勤是拿到基本工資的基礎, 年終給發個幾百元的紅包就算年終獎了吧。 要說我這一年的獎勵, 就是提拔我當部門的小主管了, 但是我們部門算我一共才仨人, 而且工資還沒漲。 ”楊培說。
楊培在某教育培訓機構工作, 節假日也不能休息, 本想著節假日單位能發點加班費什麼的, 可也就是中秋節每人發一塊小月餅外加兩個果凍。
“‘滑鼠手’、頸椎病、脂肪肝, 什麼也換不來健康!”
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做文案的陳辰算了算, 自己這一年一共請了兩天半的假, 一次病假、一次事假。 “我們是單休, 每週只休一天, 週六也正常上班, 週六上班按正常工資給, 如果週六請假的話則要扣雙倍工資。 ”陳辰說, “不過, 我們不是做銷售還好些, 做銷售的越到週末越忙, 休假只能挑工作日的時候休。 加班更是常事, 掙了錢都沒時間花。 ”
王欣悅在一家遊戲公司做遊戲開發工作, 在接受記者採訪的當天, 他是少有的在晚上八點就下了班。 “下午右手腕就疼得厲害, 強忍著換著左手用滑鼠堅持下來。 天天握滑鼠的時間太長了,
“你去問問在外企工作的人, 基本上都有三種病:‘滑鼠手’、頸椎病、脂肪肝, 幹時間長了都這樣。 去年這一年我正常的雙休日也就休了一半的時間, 趕上公司遊戲要上線的時候, 加班到後半夜也正常。 我們這是典型的‘被加班’, 專案進度是定死的, 活兒幹不完, 你就得加班。 ”王欣悅說。
休假權是勞動者應有的權利
“職工休假權如何得到落實”這一問題長期以來被社會廣泛關注。 自2008年1月1日起,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開始施行。 根據《條例》第二條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 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同時, 《條例》第五條中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 經職工本人同意, 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 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
儘管我國已經出臺帶薪休假制度, 但這一制度還並不完善, 由於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大, 在實際中往往難以得到有效推行。 此前, 北京一家媒體就曾報導, 某知名通信企業要求員工簽署“奮鬥者協議”, 表示“自願”放棄一切法定假期和所有業餘時間。 知名企業尚且如此, 那些不知名的用人單位就更是想出種種辦法剝奪職工的休假權, 帶薪休假制度在某些用人單位眼中形同虛設。
“我們的年終獎考核指標裡就包括出勤率一項, 年休假單位規定只有3天, 但也很少有人會休, 這就是用人單位的‘家法’, 你不幹別人會來幹的。 ”一位元勞動者告訴記者。
每年一到春節, 外地務工人員紛紛開始返鄉, 春運大軍的壯觀程度往往令人驚歎, 很多一線城市開始出現‘用工荒’。 “這可以看做勞動者需要休假權的一個明顯體現, 其實, 春節期間用工的價格會比平時更高, 但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返鄉過年, 這是情感的需要, 也是身體的需要, 這也正是休假的意義所在。 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 確保勞動者的休假權得到落實, 勞動者的休假權和健康權應當與工作權同樣得到尊重與保障。 ”北京大學一位社會學教授如此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