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飲食

味精對人體是有害還是無害?

“味精有毒”證據不足

據廣州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 只要是經過了QS認證的味精, 均對人體無害。 在購買味精時,

除了認准包裝上的QS認證, 還可以從包裝上的“純度”指標看味精的等級, 一般來說, 純度越高則品質越好。 但要注意的是, 市面上一些假冒偽劣味精, 在製作時混入工業鹽、硫酸鈉等成分, 這類“味精”就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因此選購時要格外小心:好的味精晶瑩通透, 顆粒均勻。 而差的味精顆粒參差, 互相粘連, 顏色喑啞, 放進嘴裡嘗試, 如果是苦澀的, 就可能是混進了硫酸氨的假味精。

有關專家指出, 味精是安全的, 從急性毒性、亞急性毒性、慢急性毒性、致畸形性、突然變異性試驗等多種試驗中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但是, 安全的不一定是健康的, 安全是以正確使用為前提的。

有些研究得出味精可以導致肥胖, 但也有研究經過5年追蹤,

得出味精與肥胖無關的結論。 此外, 有些學者擔心谷氨酸會對嬰幼兒的神經系統發育可能產生長期的不良影響。 至於味精會導致掉頭發、癌症等說法則無從查證。

此外, 要注意兒童不要食用大量味精, 因為嬰兒各器官發育不完全。 一歲以下嬰兒不要食用味精, 母親用母乳餵養孩子時, 應少吃或不吃味精。 不要長時間、習慣性食用大量味精。 不要對味精高溫加工, 因為味精在高溫時會分解成有害物質。 在烹飪時, 最好在出鍋之前再加入味精。 因為長時間加熱, 會形成焦谷氨酸鈉, 喪失了味精的鮮味。

1.每人每天吃味精不超過4克(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用量)。 考慮到味精對胎兒及嬰幼兒大腦和眼球可能存在風險, 建議孕婦及一歲以下的兒童不吃,

以免產生嬰幼兒發育缺陷(參照了美國的做法)。

2.味精, 化學名稱是谷氨酸鈉, 是人體所需的22種氨基酸之一的谷氨酸與鈉結合形成的鹽。 谷氨酸鈉在高於120℃的溫度中轉變為焦化谷氨酸鈉, 不僅鮮味很低, 吃進去還會有致癌作用, 而且難以排出體外, 因此不要在燒紅或滾燙的鍋中放味精, 而應在菜肴做好將要出鍋時放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