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長期服藥有哪些禁忌
根據《中國藥典》規定, 60歲以上的老年人, 其用藥量相當於成人用藥量的3/4, 不可自行增加用藥劑量。 對80歲以上的老年人, 只能給予成人量的1/2。
老年人由於耐受性下降, 易致不良反應或中毒, 需要從小劑量開始服藥, 年齡大、體重輕、身體情況差的老年人更應酌情減量用藥。 另外, 老年人常同時患多種疾病, 在用藥時, 應先服用治療急、重病症的藥物, 待病情穩定後, 再適當兼顧其他病症的治療而服用其他藥物, 不要多種藥物一起用。
老年人同時用藥不能超過5種。 專家表示, 要明確治療目標, 抓住主要矛盾、選擇主要藥物治療。
專家建議, 長期服藥的患者要定期到醫院進行體檢, 以便能及時發現、防止藥物蓄積給您帶來的損害。 一般來說45歲以上的普通人群, 每年至少保證全面體檢兩次;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 最好能根據所患疾病定期檢查身體。 對於長期服用某些藥物的患者, 更應該定期做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