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識

使用甘露醇的注意事項

在使用甘露醇的時候, 也要瞭解注意事項, 適用於組織脫水, 對於治療因為某種原因引起的腦水腫, 有很好的作用, 能夠降低顱內的壓力, 一般情況下都是靜脈內給藥, 在用藥的時候要瞭解禁忌問題, 比如說心肺功能如果出現損害, 這時候應該慎用, 本身患者屬於高鉀血症, 或者是低鈉血症, 也應該慎用。

使用甘露醇的注意事項

1.除作腸道準備用, 均應靜脈內給藥。 2.甘露醇遇冷易結晶, 故應用前應仔細檢查, 如有結晶, 可置熱水中或用力振盪待結晶完全溶解後再使用。 當甘露醇濃度高於15%時, 應使用有篩檢程式的輸液器。 3.根據病情選擇合適的濃度, 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高濃度和大劑量。 4.使用低濃度和含氯化鈉溶液的甘露醇能降低過度脫水和電解質紊亂的發生機會。 5.用於治療水楊酸鹽或巴比妥類藥物中毒時, 應合用碳酸氫鈉以鹼化尿液。

6.下列情況慎用:(1)明顯心肺功能損害者, 因本藥所致的突然血容量增多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2)高鉀血症或低鈉血症;(3)低血容量, 應用後可因利尿而加重病情, 或使原來低血容量情況被暫時性擴容所掩蓋;(4)嚴重腎功能衰竭而排泄減少使本藥在體內積聚,
引起血容量明顯增加, 加重心臟負荷, 誘發或加重心力衰竭;(5)對甘露醇不能耐受者。 7.給大劑量甘露醇不出現利尿反應, 可使血漿滲透濃度顯著升高, 故應警惕血高滲發生。 8.隨訪檢查:(1)血壓;(2)腎功能;(3)血電解質濃度, 尤其是Na+和K+;(4)尿量。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1)利尿:常用量為按體重1~2g/kg,

一般用20%溶液250m1靜脈滴注, 並調整劑量使尿量維持在每小時30~50m1。 (2)治療腦水腫、顱內高壓和青光眼:按體重0.25~2g/kg, 配製為15%~25%濃度於30~60分鐘內靜脈滴注。 當病人衰弱時, 劑量應減小至0.5g/kg。 嚴密隨訪腎功能。 (3)鑒別腎前性少尿和腎性少尿:按體重0.2g/kg, 以20%濃度於3~5分鐘內靜脈滴注, 如用藥後2~3小時以後每小時尿量仍低於30~50ml, 最多再試用一次, 如仍無反應則應停藥。 已有心功能減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 (4)預防急性腎小管壞死:先給予12.5~25g, 10分鐘內靜脈滴注, 若無特殊情況, 再給50g, 1小時內靜脈滴注, 若尿量能維持在每小時50m1以上, 則可繼續應用5%溶液靜滴;若無效則立即停藥。 (5)治療藥物、毒物中毒:50g以20%溶液靜滴, 調整劑量使尿量維持在每小時100~500ml。 (6)腸道準備:術前4~8小時,
10%溶液1000ml於30分鐘內口服完畢。 2.小兒常用量:(1)利尿:按體重0.25~2g/kg或按體表面積60g/㎡, 以15%~20%溶液2~6小時內靜脈滴注。 (2)治療腦水腫、顱內高壓和青光眼:按體重1~2g/kg或按體表面積30~60g/㎡, 以15%~20%濃度溶液於30~60分鐘內靜脈滴注。 病人衰弱時劑量減至0.5g/kg。 (3)鑒別腎前性少尿和腎性少尿:按體重0.2g/kg或按體表面積6g/㎡, 以15%~25%濃度靜脈滴注3~5分鐘, 如用藥後2~3小時尿量無明顯增多, 可再用1次, 如仍無反應則不再使用。 (4)治療藥物、毒物中毒:按體重2g/kg或按體表面積60g/㎡以5%~10%溶液靜脈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