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識

七情對五臟的影響 七情傷五臟

人有七情六欲, 這所謂的七情包括喜、怒、憂、思、悲、恐、驚, 人的七情對我們的臟腑都有關係, 喜傷心、怒傷肝、思傷脾、憂傷肺、恐傷腎,

任何一種情緒時間過於長久都會傷害身體。

七情, 即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正常的情志活動, 是人體臟腑生理和精神活動對內外環境變化產生的情志反應, 一般不會使人致病。 只有突然、強烈或長期持久的情志刺激, 超過了人體本身的正常生理和心理適應能力, 損傷機體臟腑精氣, 導致功能失調, 或人體正氣虛弱, 臟腑精氣虛衰, 對情志刺激的適應調節能力低下, 因而導致疾病發生或誘發時, 七情則成為病因, 稱之為“七情內傷”。

七情與臟腑精氣的關係

人體的情志活動與內臟有密切的關係, 五臟精氣是情志活動產生和保持正常的物質基礎。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人有五臟化五氣, 以生喜怒悲憂恐。 ”五臟藏精, 精化為氣,

氣的運動應答外界環境而產生情志活動。 因而五臟精氣可產生相應的情志活動, 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說:肝在志為怒, 心在志為喜, 脾在志為思, 肺在志為憂, 腎在志為恐。 因此, 若臟腑組織或氣血發生病變, 就會影響人的情志, 如《素問•調經論》說:“血有餘則怒, 不足則恐”。 《靈樞•本神》說:“肝氣虛則恐, 實則怒……心氣虛則悲, 實則笑不休。 ”故七情與內臟氣血關係密切。

七情內傷的致病特點

直接傷及內臟

1、七情損傷相應之髒

即五臟所主七種情志損傷相應之髒。 七情分屬五臟, 七情反應太過與不及則可損傷相應之髒。 即心在志為喜, 過喜則傷心;肝在志為怒, 過怒則傷肝;脾在志為思, 過度思慮則傷脾;肺在志為悲, 過悲則傷肺;腎在志為恐,

過恐則傷腎。

2、七情首先影響心神

七情過激傷人發病, 首先作用於心神, 產生異常的心理反應和精神狀態。 《類經•疾病類•情志九氣》對此解釋說:“情志之傷, 雖五臟各有所屬, 然求其所由, 則無不從心而發。 ”

3、數情交織, 多傷心肝脾

七情內傷, 既可單一情志傷人, 又可兩種以上情志交織傷人。 由於心肝脾三髒在人體生理活動和精神心理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故情志內傷, 最易損傷心肝脾三髒。

4、易損傷潛病之臟腑

潛病, 是指病證已經發生存在但無明顯臨床表現的病證。 潛病之臟腑是指潛病所在的臟腑。 七情內傷不僅多損傷心肝脾三髒, 而且還易於損傷潛病之臟腑。 例如曾患胸痹、真心痛、飧泄、頭痛等病證的患者, 雖臨床症狀已經消失,

但遇有情志刺激, 最易首先出現原先所患病證的臨床症狀。

影響臟腑氣機

情志內傷影響臟腑之氣的運行, 導致臟腑氣機升降失常而出現相應的臨床表現。 如《素問•舉痛論》說:“……百病生於氣也, 怒則氣上, 喜則氣緩, 悲則氣消, 恐則氣下……驚則氣亂……思則氣結。 ”

多發為情志病證

情志病, 指發病與情志刺激有關, 具有情志異常表現的病證。 包括:①因情志刺激而發的病證, 如鬱證、癲、狂等;②因情志刺激而誘發的病證, 如胸痹、真心痛、眩暈(高血壓病)等身心疾病;③其他原因所致但具有情志異常表現的病證, 如消渴、惡性腫瘤、慢性肝膽疾病等, 大都有異常的情志表現, 並且其病情也隨其情緒變化而有相應的變化。

七情變化影響病情

七情變化對病情具有兩方面的影響:一是有利於疾病康復。 情緒積極樂觀, 七情反應適當, 當怒則怒, 當悲則悲, 怒而不過, 悲而不消沉, 有利於病情的好轉乃至痊癒。 二是加重病情。 情緒消沉, 悲觀失望, 或七情異常波動, 可使病情加重或惡化。 瞭解七情活動對病情的正負兩方面的影響, 對把握病情發展變化, 採取全面正確治療, 具有實際指導意義。

上面的文章為大家介紹了七情與內臟的關係, 人有情緒很正常, 但是任何一種情緒都不要讓它持續太久, 就算是大喜也要注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