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適合運動鍛煉的項目有哪些?
殘疾人的類別, 一般可分為截肢、腦性麻痺、脊髓損傷、小兒麻痺等肢體障礙, 或視力損傷、智能障礙及聽力損傷等。 一般建議, 不論是何種身心障礙問題, 只要身體狀況符合的運動均可從事。 例如:肢障者可從事田徑、羽球、桌球、健力(舉重)、游泳、網球、撞球、射箭、保齡球、籃球等, 端視自己的喜好、交通狀況及場地等而定。
對于視障者, 如果是全盲的人, 最好有陪伴者一起, 選擇適合的運動, 如果是在短距離內尚可辨物者, 在陪伴者的輔助下, 則幾乎可以和一般人一樣從事各種運動;如果都沒有陪伴者, 那么在導盲犬或柺杖的協助下快走、散步等, 就是很好的運動, 但最好是在熟悉的環境中進行, 例如:每天在同一個小學操場運動。 另外, 柔道和門球等較劇烈的運動, 則視個人興趣在教練指導下進行。
若是聽障者, 可運動的項目和一般人都一樣, 只要注意環境安全即可, 例如:不可在靠近馬路的地方運動。 智能障礙者的運動也和一般人類似, 但規則的訂定可能與一般人不同, 需視障礙的程度而定, 只要能獨自在外活動即可。
至于洗腎、有心肺疾病的老人家等體能較差的人, 早期仍以在醫院復健科的運動處方指導下進行較好, 一般來說, 走路是最好的運動, 走路的速度可視體力、時間循序漸進, 做到有點喘又不會太喘的程度為原則, 微微出汗即可。 若想再加強體能, 就得詢問醫師的意見, 必要時可做運動生理測試, 依據攝氧量做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