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晨練五大注意事宜
早上空氣清新, 有利於排出夜間沉積在呼吸道的有害物質, 促進新陳代謝。 老年人可以在這時進行身體的鍛煉。 不過老年人對於每天早上的晨練, 一定要要注意以下的幾點, 不可以隨意的晨練, 不要讓早上的晨練反而影響了自己的身體健康。
起宜緩
早晨醒來後不要馬上起床, 因為老年人椎間盤比較鬆弛, 如果突然由臥位變為立位, 不僅容易扭傷腰背部, 還可能影響神經系統。 有高血壓、心臟病者如果突然改變體位, 還可能發生意外。 老年人醒來後, 可在床上伸伸懶腰, 舒展一下四肢關節, 躺在床上休息一會再下床。
水宜溫
洗臉水溫最好控制在10-15℃左右, 不宜過熱或過冷。 毛巾的方向最好是自後向前, 自下向上。 這樣洗臉順乎血流方向, 有利於促進血液迴圈, 延緩面部皮膚衰老。 洗臉後用雙手掌部乾擦面部至面部發熱, 也有改善血液迴圈、預防感冒的作用。
動宜適
太極拳、氣功、慢跑、徒手操等柔和、緩慢的活動最適合老年人早起鍛煉。 活動應以略有心跳加快、略有氣急感為度, 千萬不可逞能。 應避免那些快速、旋轉或低頭過度的運動。 有肺氣腫、動脈硬化、冠心病、糖尿病等疾病的老年人, 則以散步為好, 且不宜走得離家過遠, 以免發生意外。
茶宜淡
清晨, 胃內基本排空, 空腹飲濃茶, 不僅會引起胃腸不適, 食欲減退, 還可能損害神經系統的正常功能,
衣宜暖
由於老年人的身體防禦疾病能力減低, 早起易感風寒, 衣著以暖些為好。 夏季起床後應立即開窗, 使空氣流通。 但在冬季, 應在起床後稍過一會, 讓身體適應室外的氣溫後再開窗, 以免被風吹後著涼, 影響健康。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 (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 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 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 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 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 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 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 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 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 如果在他的觀念裡, 它是合理的, (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 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 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 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 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 確認此項決定。 (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 請用電話與之協商)。 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 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 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 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 如果經過授權, 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 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 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 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 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 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 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 (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 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 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 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 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 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 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