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賽(TriNations)
橄欖球世界裡的比賽較為引人關注的有六國賽、橄欖球世界盃, 很多人都能說出個大概, 對於三國賽很多人可能就只限於聽過了。
三國賽是南半球橄欖球頂級賽事, 每年澳大利亞、新西蘭和南非爭奪該賽事冠軍。
1996年, 為了向北半球的五國賽致敬, 南半球三國賽正式啟動。 該賽事的前身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之間的佈雷蒂斯羅杯。 而因為遭受國際社會抵制, 南非多年沒有組織過巡迴賽遠征外國。
當1995年橄欖球世界盃就要到來時, 南非、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結成戰略同盟SANZAR, 實現了三國賽的願景。 每隊同每個對手交手2次,
1996和1997年三國賽, 全黑隊大獲全勝。 1998年南非首次獲得三國賽冠軍。 2000年澳大利亞首奪冠軍。 2001年澳大利亞隊衛冕成功。 但是在進入新世紀之後, 新西蘭隊在三國賽中佔據明顯優勢。 至今新西蘭已經9次奪得三國賽冠軍, 而澳大利亞和南非則分別奪冠兩次。
長年以來, 一直有謠言說阿根廷隊有可能加入三國賽。 有報告顯示, 最快2010年時, 各方面就會就電視轉播權達成協議, 阿根廷就能入夥了。 2007年美洲虎隊在世界盃賽上大爆冷門, 勇奪第3名。 現在他們已經是唯一一支沒有常規比賽的世界勁旅了。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 (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 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 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 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 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 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 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
*淘汰出局。 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 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 包括裁判員, 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 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 才可被宣佈。 此時, 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 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 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 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 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 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 如果經過授權, 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 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 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 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 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 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 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 (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 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 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 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 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 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 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 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 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 如果在他的觀念裡, 它是合理的, (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 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 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 包括裁判員, 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 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
十二.委員會辦公室的權利
1.取消、延遲或終止比賽的權利僅被授于委員和團隊主席。(其它團隊辦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員們可以臨時暫停比賽;看下面的第3點和在“裁判的權利”下面的第1點),具體定義如下:
*取消。取消一場比賽就是使它無效(無論在開始前還是開始後)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準備或將它的分數與其它表現的資料包括進團隊的記錄中。
*延遲。延遲比賽就是(a)推遲它的開始時間到一個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賽開始後暫停它並在更晚的時間作好重新開始的準備,暫停前的所有分數和其它表現資料被加入重新繼續比賽後的得分和資料內。
*終止。終止比賽就是在60分鐘完整比賽中結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賽正式記入它,並不在晚點的時間做繼續的準備。委員或團隊主席可以在緊急時終止一次比賽。如果在他的觀念裡,它是合理的,(a)它不會改變最終的結果或(b)不會對其它任何參與的團隊的競賽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規情況外(參看上部分關於驅逐出場的規定),任何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及他們的代表,包括裁判員,都無權單方面宣佈參賽隊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賽因一方隊伍的過錯或拒絕參賽二無法進行時,才可被宣佈。此時,另一隊如果做好準備且希望參賽的,就可以2-0的比分獲勝。
2.如果有意外情況發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終止比賽的(參看上方規則),委員會辦公室內確保在控制內的最高代表,可與委員會成員、聯盟主席或比賽當日由聯盟委任的負責官員協商,確認此項決定。(如果當日負責官員不在場,請用電話與之協商)。如果當天環境狀況已確認,聯盟代表仍應與氣象局及聯盟、俱樂部、體育場及當地政府的合適的安全部門人員協商。如果當時沒有委員會辦公室代表確保比賽在控制中的,裁判員就可全權負責。
3.在安全問題急需確保的情況下,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可以在與裁判員協商後設置一段暫停時間,如果經過授權,也可將參賽者轉移出賽場。委員會代表應確保觀眾、球員、比賽官員、觀看區的非參賽人員及其他場上人員,例如攝影師和啦啦隊員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話,聯盟官員辦公室的代表們可以與2個參加的俱樂部的授權代表商卻任何委員會聯盟主席包括取消延遲或終止的決定。
5.如果委員會和聯盟主席決定取消延遲終止一場比賽,由他的代表或比責當天的官員宣佈,決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位址從裁判的無線話筒宣佈,用主隊公用地域或與電臺和其它媒體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