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識

月骨壞死怎麼治療

月骨壞死, 多發於二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由於骨骺已經閉合, 所以已經不歸屬於骨骺的慢性損傷類別, 而是被劃入骨的慢性損傷範疇。 對於月骨完全壞死及變形的患者, 在治療上可行月骨切除術或是人工假體植入術, 如果橈腕關節骨關節病已十分嚴重, 則應考慮進行橈腕關節融術。

一、病因

關於月骨壞死的原因, 各種報導不一, 但普遍認為與慢性損傷、骨折有關。 分析為損傷導致月骨滋養動脈閉鎖, 發生月骨缺血改變, 進一步發展出現月骨缺血壞死。 腕月骨無菌壞死是手腕重要致殘病因之一。 本病多發於20-40歲之間, 男性是女性的2倍, 對於腕部活動頻繁者, 尤其是某些手工業工人, 風鎬、振盪器操縱者多見。

症狀

月骨壞死起病緩慢, 主要表現為腕關節腫痛、乏力, 活動時加重, 休息後緩解的隨疼痛加重, 活動受限而無法堅持原工作。 典型的臨床表現為腕背側疼痛, 握力下降以及腕部活動受限。

本病大致分為4期:Ⅰ期僅表現為腕疼痛, 尤以腕背伸時明顯, X線片無變化;Ⅱ期腕疼痛進一步加重, 手的握力較健側減低, X線表現為月骨密度增高, 骨小梁有不規則變化, 但月骨形態正常;Ⅲ期表現為腕腫痛,

疼痛可向前臂放射, 腕背伸明顯受限, X線片表現月骨受壓變扁, 骨密度明顯不均勻, 但無骨碎塊;Ⅳ期在Ⅱ、Ⅲ期病變的基礎上合併有月骨碎塊, 偶伴有腕管綜合征出現。

三、治療

早期可將腕關節固定在背伸20度—30度位, 固定時間, 以定期X線或核素骨顯象檢查, 直到月骨形態和血供恢復為止,

通常需1年左右, 過早去除固定物, 病變易復發。 根據Lichtman分期治療月骨無菌性壞死是臨床常用方法。

1.Ⅰ期患者X線片檢查無異常, 如懷疑此期壞死, 需行保守治療。

2.Ⅱ期患者應選擇減少月骨負荷、防止塌陷、行血運重建和生物力學手術方法進行治療。

3.Ⅲ、Ⅳ期患者病情危重, 普通手術方法無法使已塌陷、碎裂的月骨恢復原狀及功能, 因而容易繼發滑膜炎, 故應切除壞死的月骨, 採用月骨替代術, 可並用生物力學的治療方法。

4.Ⅳ期患者已經發生廣泛腕關節創傷性關節炎, 月骨壞死、碎裂, 全腕關節軟骨失去功能均有破壞, 此時可採用近排腕骨切除術、橈腕關節融合術、月骨切除周圍骨間關節融合術、腕關節神經支切斷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