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學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原則有三:整體審察、診法合參、病證結合。
一、整體審察
整體審察是中醫學的基本概念之一。 診斷疾病時的整體觀念, 是指要考慮整個人體(內)與自然環境(外), 或稱“審察內外”。 因此, 整體觀念包括兩個內容。
1.人體是個統一的整體
人體上下、內外、臟腑、經絡之間的關係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以內部的臟腑為中心, 四肢百骸、五官九竅、皮肉血脈筋骨等無不通過經絡與臟腑相聯繫。 因此, 局部有病可通過經脈影響全身;臟腑、氣血的病變也可通過經絡而呈現於局部, 在五官諸竅 、肌膚肢體等處有所反映。 內部異常可以表現於外,
2.人與周圍環境的統一
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 人體的生理機能已與周圍環境及自然界的一般變化相適應。 當人體內部失調, 以致不能適應周圍環境及自然界的變化;或周圍環境變化劇烈, 超過人體能適應的限度時, 就會引起臟腑、氣血的活動失調而得病。 如《素問·異法方宜論》中的"東方之域……其病皆為癰瘍……西方……其病生於內……北方……髒寒生滿病……南方……其病攣痹……中央者……多痿厥寒熱", 表明周圍環境與四季氣候不同 , 產生疾病即隨之而異, 故在診斷時必須結合環境考慮。
二、診法合參
望、聞、問、切四診各具有獨特的作用, 又都有局限性, 不能互相替代。 必須四診並用才能全面收集辨證論治所需要的各方面資料。
三、病證結合
診斷要明確所患疾病及所屬證候, 把辨病與辨證結合起來。 通過辨別病證, 認識疾病的本質, 即所謂“辨證求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