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耐量檢查正常值
一、孕婦糖耐量檢查的正常值
正常為給糖後1/2~1小時血糖濃度迅速上升, 2小時後恢復至空腹水準, 如果服糖後2小時未降至正常水準, 且尿糖陽性, 即為糖耐量減低。
孕婦血糖糖耐量正常值(75克OGCT):
1、空腹血糖。 正常值範圍:≤5.1mmol/L
2、1小時血糖。 正常值範圍:≤10.0mmol/L
3、2小時血糖。 正常值範圍:≤8.5mmol/L
異常風險:以上三項中任何一項的值達到或超過臨界值即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二、糖耐量檢查的方法
1、檢查前每天碳水化合物攝入量不少於150g, 有正常的體力活動至少3天。
2、過夜空腹10-14小時。
3、檢查前禁用酒、咖啡、茶,保持情緒穩定。
4、上午8:30以前抽空腹血, 然後飲用含75克葡萄糖的水250-300毫升,5分鐘內飲完(若空腹血糖>.15.0mmol/L或1型糖尿病, 有酮症傾向者以100克麵粉饅頭替代,10-15分鐘內吃完)。
5、分別於飲糖水或吃完饅頭後0.5小時, 1小時, 2小時,
三、糖耐量檢查的臨床意義
孕婦在孕期進項糖耐量檢查的意義就在於確診糖尿病, 瞭解血糖波動範圍, 分析糖尿病穩定程度。
要注意的是, 妊辰期糖尿病孕婦產後血糖會和正常人有些差異, 世界衛生組織(WHO)關於糖尿病的診斷標準:
1、有糖尿病症狀。 具備下列任何一項即可診斷為糖尿病:①空腹血糖≥7.8mmol/L;②一日中任何時候血糖≥11.1mmol/L;③空腹血糖11.1mmol/L。
2、無糖尿病症狀。 具備下列任何一項即可診斷為糖尿病:①兩次空腹血糖≥7.8mmol/L;②第一次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試驗的1及2小時血糖均≥11.1mmol/L, 重複一次葡萄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11.1mmol/L或重複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
3、糖耐量減低。 空腹血糖
妊娠糖尿病診斷參照上述標準, 糖尿病妊娠的胎兒常在胚胎發育7周之前發生先天性畸形, 因此孕前早期診斷與處理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