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識

血液透析後的併發症

當人體出現了比較嚴重的腎功能衰竭情況的時候,就需要進行血液透析。而血液透析這項技術主要是將人體內的血液輸出進行淨化,然後再輸入體內,所以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技術而且對人體傷害也是很大的,但是它對於治療腎功能衰竭有著非常明顯的作用。而在血液透析後也有一定的併發症,接下來為大家介紹一下血液透析後的併發症有哪些吧。

一、高血壓

表現:透析前血壓正常或偏高,其特點是在透析中血壓升高,多半在透析中、後期發生,也有透析開始就升高,而且有逐漸升高之趨勢。患者血壓透析前一般在120~165/90~105mmHg範圍,有時可升至165~225/90~135mmHg範圍。輕度只是單純血壓偏高無明顯不適感,中重度可有噁心、嘔吐、頭痛、胸悶等症狀,少數患者因嚴重不適而提前終止血透。

處理:透析中高血壓較常見,一般認為是水鈉儲留、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RAAS)啟動、交感神經啟動、內皮細胞功能異常、甲狀旁腺激素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造成的結果。從ESRD高血壓的病理生理可見,大多數血液透析患者的高血壓是水鈉瀦留造成的,80%以上的透析患者通過加強超濾降低“幹體重”而不用降壓藥可以使血壓恢復正常。因此,透析後能否達到幹體重是透析患者控制血壓的關鍵因素。對於部分患者對超濾不能耐受或由於進水過多而達不到幹體重使血壓難以控制或已達到幹體重,但仍有血壓中度升高,可考慮延長透析時或增加透析頻率,或改變透析方式如血液透析濾過、血液濾過、高通量透析、血液灌流等達到降低幹體重,控制高血壓的目的。ESRD血液透析患者在達到幹體重情況下容量負荷降至臨界水準,仍有部分患者需要借助藥物控制血壓。藥物選擇上包括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抑制劑(RASI),如ACEIs/ARBs,鈣通道阻滯劑(CCBs)、β受體阻滯劑單藥或聯合用藥。合理用藥應遵循以下原則1、聯合用藥、增加療效、減少不良反應;2、對減少或減輕併發症有益;3、選擇長效製劑,每日一次服用,提高依從性;4、儘量選擇不被透析清除的藥物。鑒於RASI的心腦腎血管等全身器靶器官的保護作用,目前推薦為首選藥物。但要注意監測患者血鉀,防止高血鉀的發生。雙腎切除或腎動脈栓塞由於較大弊端越來越不常用了。

預防:預防高血壓發生的根本措施是使患者的幹體重真正達標,定期對患者進行容量負荷的評估,及時調整幹體重,加強對患者的宣教,每週透析次數不可少於3次,透析間期體重不超過幹體重的3-5%。

若血壓有升高趨勢時,可暫時給予降壓藥物處理,但根本的預防措施還是準確評估患者幹體重,並根據患者個體差異,延長血液透析時間、增加透析頻率或改變透析方式。

二、低血壓

表現:透析間期體重超過幹體重的5%~12%。一般發生于透析快結束時,表現為頭暈、噁心、嘔吐、面色蒼白、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等,血壓輕度下降或低於90 /60 mmHg等症狀。高齡、病重患者的症狀性低血壓可發生于透析的全過程。

處理: 對於多次透析過程中出現低血壓的患者,多數為有效血容量過少所致,應該重新評估患者的幹體重,明確是否為幹體重設置過低,超濾量過多造成。透析過程中如發生低血壓應該立即採取頭低位;停止超濾; 補充0.9%氯化鈉溶液100ml或50%的葡萄糖60ml。如血壓好轉,則逐步恢復超濾,期間仍應密切監測血壓變化;如血壓無好轉,應再次予以補充生理鹽水、高滲糖等擴容治療,減慢血流速度等。如上述處理後血壓仍快速降低,則需應用升壓藥物治療,進一步檢查是否有其他原因(如心包壓塞)或採取其他相應的措施,並停止血透。

預防:首次透析患者要解除思想顧慮和恐懼心理,透析器和透析管道要預沖鹽水以免對血容量減少不適應。加強對患者的宣教,每週透析次數不可少於3次,透析間期體重不超過幹體重的3-5%,儘量每次脫水量不超過2kg,降低超濾量,定期對患者進行容量負荷的評估,及時調整幹體重,糾正貧血、低蛋白血症等導致低血壓的因素,改變血液淨化方式,用高低鈉序貫透析或血液濾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肌肉痙攣

病因:導致患者發生肌肉痙攣的因素是使用低鈉透析液或是超濾速度過快、低血容量或者由於酸堿失衡、電解質紊亂、低血壓等。

處理:對於透析過程中體重升高過快的患者,需延長透析時間,提高透析頻率,防止發生有效迴圈血容量不足以及超濾脫水過多過快等問題。出現了肌肉痙攣症狀,應該依據患者的具體情況,注射適量的高滲葡萄糖溶液、生理鹽水或者是甘露醇溶液,同時對患者肌肉痙攣的部位進行按摩擠壓,緩解患者的肌肉痙攣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