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味精時注意12點,飲食更健康!
味精是一種較傳統的調味品,其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味精如果使用不當,會有不良的後果,所以使用味精要注意以下幾點。下面大家和小編一起來瞭解一下吧!
1.炒肉菜不用加味精
肉類中本來就含有谷氨酸,與菜肴中的鹽相遇加熱後,自然就會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鈉。除了肉類,其他帶鮮味的食物也沒必要加入味精,如雞蛋、蘑菇、茭白、海鮮等。
2.拌涼菜不宜放味精
味精在溫度為80℃-100℃時才能充分發揮提鮮的作用。而涼菜的溫度偏低,味精難以發揮作用,甚至還會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無味且掃興。如果做涼菜時非要放味精,宜用少量熱水把味精溶解後再拌入涼菜之中。
3.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
酸味明顯,醋加得比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效果越差。所以糖醋裡脊、醋溜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
4.調餡料不宜加味精
許多人在調餃子餡、春捲餡時,都會放點味精,這樣很不安全。味精拌入餡料後,會一起經過蒸、煮、炸等高溫過程。但是,溫度只要超過100℃,味精就會發生變性。不但會失去鮮味,還會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鈉,危害人體健康。除了不能拌餡,在製作熱菜時,也是要在菜肴即將離火時才能加入味精。
5.味精用鹹不用甜
在適當的鈉離子濃度下,味精的鮮味才能更突出。所以,味精的鮮味在鹹味菜肴中才能有鮮美表現,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鮮,反而會抑制甜鮮的本味,並產生一股異味。所以,雞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
6.味精不宜高溫使用
烹調菜肴時,如果在菜肴溫度很高的時投入味精就會發生化學變化,使味精變成焦谷氨酸鈉。這樣,非但不能起到調味作用,反而會產生輕微的毒素,對人體健康不利。科學實驗證明,在70℃-90℃的溫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
7.味精不宜低溫使用
溫度低時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鮮時,可以把味精用溫開水化開,晾涼後澆在涼菜上。
8.味精不宜用於鹼性食物
在鹼性溶液中,味精會起化學變化,產生一種具有不良氣味的谷氨酸二鈉。所以烹製鹼性食物時,不要放味精。如魷魚是用堿發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9.味精不宜用於酸性食物
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10.味精不宜用於甜口菜肴
凡是甜口菜肴如“冰糖蓮子”、“番茄蝦仁”都不應加味精。甜菜放味精非常難吃,既破壞了鮮味又破壞了甜味。
11.味精不宜投放過量
過量的味精會產生一種似鹹非鹹、似澀非澀的怪味,使用味精並非多多益善。一般情況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過6克,否則,就可能產生頭痛、噁心、發熱等症狀過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導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壓、腎炎、水腫等疾病的病人應慎重食用。
12.味精不宜用於炒黃菜
炒黃菜即炒雞蛋。雞蛋本身含有許多谷氨酸,炒雞蛋時一般都要放一些鹽,而鹽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鈉,經加熱後,谷氨酸與氯化鈉這兩種物質會產生新的物質谷氨酸鈉,即味精的主要成分,使雞蛋呈現很純正的鮮味。炒雞蛋加味精如同畫蛇添足,加多了反而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