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不宜做推拿
推拿是一種治療範圍較廣泛地的物理療法,屬於中醫的外治療法之一,它不僅對骨傷科、內科、外科、婦科、兒科和五官科等各科的許多疾病有較好的治療效果,更具有保健強身、預防疾病、祛病延年的作用,深受人們的喜愛;同時,它還無服藥之不便、針刺之痛苦,經濟、安全,故易為患者所接受,而且如果方法得當,長期推拿治療沒有副作用。儘管如此,在臨床上為了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嚴格的掌握了推拿的禁忌、注意事項、體位和介質等仍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簡單介紹以下哪幾種情況是不適宜做推拿的:
1、開放性的軟組織損傷。
2、某些感染性的運動器官病症,如骨結核、丹毒、骨髓炎、化膿性關節炎等。
3、某些急性傳染病,如肝炎、肺結核等。
4、各種出血病,如便血、尿血、外傷性出血等。
5、皮膚病變的局部,如燙傷與潰瘍性皮炎的局部。
6、腫瘤、骨折早期、截癱初期。
7、孕婦的腰骶部、臀部、腹部。
8、女性的經期不宜用或慎用推拿。
9、年老體弱、久病體虛、過度疲勞、過饑過飽、醉酒之後、嚴重心臟病及病情危重者禁用或慎用推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