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產科】
【歸檔】 14年07月30日
妊娠合併室間隔缺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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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妊娠的室間隔缺損患者,應在12周前終止妊娠。孕周大、不宜流產者,應密切監護,積極治療心衰,爭取順利妊娠和分娩。對於頑固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為減輕心臟負擔,應在產科、內科、麻醉科的配合及嚴格監護下行剖宮產。
心室間隔缺損是最常見的先天性心臟畸形之一。室間隔缺損的發生率為2%,佔先天性心臟病的30%,約占成人先天性心臟病的10%。妊娠期的生理變化可加重室間隔缺損患者的病情,並威脅到孕產婦及胎兒的生命健康。嚴重的室間隔缺損不宜妊娠,一旦妊娠應終止。因此,患者孕前應諮詢醫生。不能妊娠者應及早終止妊娠。繼續妊娠者妊娠併發症增加,應加強監護,加強圍產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