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心率過緩?
問題 【心臟病】 【歸檔】 15年08月25日

心率過緩?

問題描述 心跳在每分鐘51次,會引起哪些問題,胃總覺得脹氣,會不會跟這個有些關係?需要怎麼治療?
網友回答
2015年08月25日 14:01

心率過緩?心動過緩是由於心臟病變引起博動異常變慢的病理現象.正常成人的心率在每分鐘60—100次之間,如果超過100次稱為心動過速,低於60次稱為心動過緩。心動過速能夠引起人們的重視,而在臨床工作中,心動過緩卻往往被人們忽視,特別是中青年。心動過緩是心律失常的一個重要類型。有些患者平時的基礎心率偏慢,在每分鐘50—60次左右,甚至低於50次,平時有頭暈、乏力、倦怠、精神差的症狀。有些患者平時心率可表現為正常,心動過緩可突然出現,下降到每分鐘40次以下,可出現頭暈、一過性眼黑、乏力、心悸、胸悶、氣短、有時心前區有衝擊感,嚴重者可發生暈厥。還有些患者以頭暈、乏力、暈厥的症狀就診,檢查時可發現心臟間斷出現長時間的停搏。心率過緩?病理性竇性心動過緩的表現為有不適症狀的心跳慢。病因多為病態竇房結綜合征、急性心肌梗死、甲狀腺機能低下、顱內壓增高或使用了有減慢心率作用的藥物(如倍他樂克、異搏定、洋地黃類藥物、利血平等)。竇性停搏、竇房阻滯、房室傳導阻滯的表現為心跳有較長時間的停搏。引起這種情況的病因有病態竇房結綜合征、傳導系統退行性改變、先天性房室傳導組織、心肌炎、心肌梗死等。停搏時間超過3秒是非常危險的,可引起惡性室性心律失常,導致猝死。在心動過緩急性發作時,除針對原發病因進行治療、停用可減慢心率的藥物外,可以使用阿托品、異丙腎上腺素提高心率。對於心率在每分鐘40次或者更慢者,藥物提高心率效果不明顯,尤其是伴有反復暈厥或暈厥前兆的患者,應置入臨時心臟起搏器。

2015年08月25日 14:01

心率過緩?在積極糾正可逆轉的原發病因並排除了藥物的影響後,如果患者的心動過緩症狀不能逆轉,則需要置入心臟起搏器。心臟起搏器有火柴盒大小,重量在25 —50克之間。脈衝發生器埋在上胸部的皮下,起搏導線經靜脈血管送入心臟。起搏器按一定形式的人工脈衝電流刺激心臟,使心臟產生有效收縮,從而提高心率,緩解或消除病人的症狀,挽救生命。心率是指正常人安靜狀態下每分鐘心跳的次數,也叫安靜心率,一般為60~100次/分,可因年齡、性別或其他生理因素產生個體差異。一般來說,年齡越小,心率越快,老年人心跳比年輕人慢,女性的心率比同齡男性快,這些都是正常的生理現象。心率過緩?安靜狀態下,成人正常心率為60~100次/分鐘,理想心率應為55~70次/分鐘(運動員的心率較普通成人偏慢,一般為50次/分鐘左右)。心率變化與心臟疾病密切相關。如果心率超過160次/分鐘,或低於40次/分鐘,大多見於心臟病患者,如常伴有心悸、胸悶等不適感,應及早進行詳細檢查,以便針對病因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