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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骨折】 【歸檔】 15年01月13日

腳踝輕微骨折治療12天后能下地走路嗎

問題描述 我是2015年1月2日腳踝輕微骨折,請問我在1月14日時(也就是骨折12天)可以走路麼?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般踝關節部位的輕微骨折,需要石膏固定四周左右的時間。在拍片檢查證實骨痂生長明顯的情況下可以,拆除石膏固定進行肢體功能鍛煉。
2015年01月13日 20:51

病情分析: 腳踝輕微骨折認為是需要三月後才能痊癒的,所以認為現在時間太短,暫時不能走路的,所以需三月後再走路比較合適,避免發生骨折的加重。
指導意見: 現在需適當做個石膏外固定治療,口服用些骨肽片,碳酸鈣D3片等,多吃排骨湯,蝦米,牛筋等食物,多臥床休息為宜。

2015年01月13日 20:51

病情分析: 您好,您的情況現在是不能夠活動的,如果不注意的話,會引起周圍組織腫脹,影響骨折癒合。您還是需要採取患肢制動,4到8以後等骨折骨痂癒合後再行活動。
指導意見: 建議您還是需要患肢制動,不能行走,以免周圍組織腫脹。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