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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外科】
【歸檔】 16年04月14日
生命體征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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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在安靜狀態下,脈搏為60―100次/分(一般為70―80次/分),當心功能不全、休克、高熱、嚴重的貧血和疼痛、甲狀腺危象、心肌炎,以及阿托品等藥物中毒時,心率和脈搏顯著加快,當顱內壓增高、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時,脈搏減慢,在一般情況下心率與脈搏是一致的,但在心房顫動、頻發性早搏等心律失常時,脈搏會少於心率,稱為短絀脈,
血壓(指肱動脈壓)是衡量心血管功能的重要指標之一,當收縮壓和舒張壓均低於正常值下限(90/60毫米汞柱)時,應考慮可能為急性周圍迴圈衰竭、心機梗塞、心臟衰竭、急性心包填塞等,當高血壓腦病或顱內壓增高時,血壓常在200/120毫米汞柱以上,
正常人在安靜時,呼吸均勻,為12―20次/分,若超過20次/分,即為呼吸過速,如在嚴重的肺部病變、心力衰竭、高燒、貧血時,低於12次/分,稱為呼吸過緩,常見於安眠藥中毒和顱內壓增高等,人們練氣功時,呼吸顯著地深長,有時竟在12次/分以下,此時,不僅是正常現象,還是氣功練得好的嚴種表現,正常人的呼吸幅度應是深淺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