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壓治療
低血壓是指體循環動脈壓力低於正常的狀態。由於高血壓在臨床上常常引起心、腦、腎等重要臟器的損害而備受重視,世界衛生組織也對高血壓的診斷標準有明確規定,但低血壓的診斷尚無統一標準。一般認為成年人上肢動脈血壓低於12/8 kPa(9低血壓治療0/60mmHg)即為低血壓。根據病因可分為生理性和病理性低血壓,根據起病形式可分為急性和慢性低血壓。根據低血壓的起病形式將其分為急性和慢性兩大類。1.急性低血壓急性低血壓是指患者血壓由正常或較高的水準突然而明顯下降,臨床上常因腦、心、腎等重要臟器缺血出現頭暈、眼黑、肢軟、冷汗、心悸、少尿等症狀,嚴重者表現為暈厥或休克。2.慢性低血壓慢性低血壓是指血壓持續低於正常範圍的狀態。對低血壓患者除了注意分別測量臥位低血壓治療與立位血壓外,尚應注意雙上肢以及上、下肢間血壓的比較測量,以排除多發性大動脈炎所致的動脈狹窄。除此之外,查體時還應注意患者面容、皮膚色澤、毛髮分佈、胖瘦、有無水腫等一般表現;心臟查體尤應注意心音和心臟雜音的變化;神經系統檢查注意患者肢體感覺、運動以及共濟運動等。
1.生理性低血壓狀態指部分健康人群中,其血壓測量值已達到低血壓標準,但無任何自覺症狀,經長期隨訪,除血壓偏低外,人體各系統器官無缺血和缺氧等異常,也不影響壽命。2.病理性低血壓病除血壓降低外,常伴有不同程度的症狀以及某些疾病。(1)原發性低血壓病 指無明顯原因的低血壓狀態,如生理性低血壓(體質性低血壓),多見於體質瘦弱的老人、女性。2)繼發性低血壓病 指人體某一器官或系統的疾病所引起的血壓降低。這種低血壓可在短期內迅速發生,如大出血、急性心肌梗死、嚴重創傷、感染、過敏等原因所致血壓急劇降低。大低血壓治療多數情況下,低血壓為緩慢發生,可逐漸加重,如繼發於嚴重的肺結核、惡性腫瘤、營養不良、惡病質等的低血壓。繼發性低血壓 某些疾病或藥物可以引起低血壓,如脊髓空洞症、高度的主動脈瓣狹窄、二尖瓣狹窄、慢性縮窄性心包炎、特發性或肥厚性心肌病、血液透析病人和慢性營養不良症等,以及服用降壓藥、抗抑鬱藥。這些疾病引起的低血壓也可以出現頭昏、頭暈等低灌注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