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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兒科】 【歸檔】 16年11月24日

我需要在做檢查嗎

問題描述 網友年齡:3歲
網友性別:女
詳情描述:
在懷孕六個月的時候做了胎兒羊水親子鑒定,在第四軍醫大做的,做了16個點除了性別,其他都吻合支持是老公的,現在寶寶出生一周了,出生後需要再次做嗎?鑒定結果會不會不一樣?我總是很擔心結果會不會不準確有必要在做一次嗎
網友回答
2016年11月24日 00:00

你說的這種沒有必要再做檢查了,你們前面做的簽字鑒定,吻合度太高了,很難發生意外的,沒有必要再做鑒定了,這種檢查如果已經確定,基本沒有推翻原來結果的可能的,鑒定結果用羊水脫落細胞也抽血檢查的結果不會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