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合併妊娠注意什麼
β受體阻滯劑普萘洛爾(心得安)的應用,劑量10~20mg,每日3次。普萘洛爾對甲亢孕婦是一種有效的治療藥物,能緩解由於過多的甲狀腺激素引起的全身性症狀。普萘洛爾作用較快,效果較好,適用于甲亢危象和施行緊急甲狀腺手術的快速準備。但β受體阻滯劑在早期心力衰竭或代謝性酸中毒病人中會促使急性心力衰竭,在全身麻醉下會引起嚴重低血壓,長期應用普萘洛爾可使子宮肌肉張力增高,導致胎盤發育不良,以及胎兒宮內生長遲緩,故在妊娠期甲亢中不宜作為首選藥物。 具體治療有:(1)孕前:因甲亢對胎兒有一系列不良影響如確診甲亢,應待病情穩定1~3年後懷孕為妥,用藥(抗甲狀腺藥物或放射性碘)期間不應懷孕,應採取避孕措施。 (2)孕期處理 1)甲亢孕婦應在高危門診檢查與隨訪注意胎兒宮內生長速度,積極控制妊高征。 2)妊娠期可以耐受輕度甲亢故病情輕者,一般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因抗甲狀腺藥物能透過胎盤影響胎兒甲狀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應繼續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在妊娠中後期抗甲狀腺藥物劑量不宜過大,一般以維持母血TT4水準不超過正常上限的1.4倍為度,也即可有輕度甲亢>1.4倍正常上限時才用抗甲狀腺藥物。抗甲狀腺藥物中,丙基硫氧嘧啶不但可阻斷甲狀腺激素合成且阻斷T4在周圍組織中轉化成發揮效能的T3,使血清T3水準迅速下降。常用劑量丙基硫氧嘧啶150~300mg/d或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後可逐漸減量。在預產期前2~3周不用藥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有效量。丙基硫氧嘧啶用量每天保持在200mg以下,他巴唑在20mg以下胎兒發生甲狀腺腫的可能性極小。對於在應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中是否加用甲狀腺激素的問題有爭論,因甲狀腺激素不易通過胎盤使用後反而加大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但聯合應用能消除由於抗甲狀腺藥物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和預防胎兒由於抗甲狀腺藥物的影響發生甲狀腺功能減退或甲狀腺腫大。
妊娠合併甲亢的症狀正常妊娠由於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甲亢的臨床表現.例如心動過速.心輸出量增加.甲狀腺增大.皮膚溫暖.多汗.畏熱.食欲亢進等.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見.輕度甲亢對妊娠無明顯影響.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狀未控制者的流產率.妊高徵發生率.早產率.足月小樣兒發生率以及圍生兒死亡率增高.甲亢對妊娠的影響原因尚不清楚.可能因甲亢使營養要素消耗過多.以及妊高徵發生率高.而影響胎盤功能所致.妊娠期因胎盤屏障.僅有少量T3.T4能透過胎盤.故不致引起新生兒甲亢.妊娠對甲亢影響不大.相反妊娠時往往會使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緩解.但妊娠合併重度甲亢.由於妊娠可加重心臟的負擔.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臟病變.個別患者因分娩.產後流血.感染可誘發甲亢危象.診斷正常妊娠由於母體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在許多方面類似於甲亢的臨床表現.故使妊娠合併甲亢診斷有一定困難.在產前檢查時發現有甲亢的症狀和體征時.應進一步做甲狀腺的功能測定以明確診斷.妊娠期甲亢的診斷標準為:有高代謝症群.血清總甲狀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總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離甲狀腺素指數(FT4I)≥12.8.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準1.4倍正常值上限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臟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為重度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