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懷孕】
【歸檔】 15年09月28日
懷孕的定期孕檢怎樣安排最合理
網友回答
你好,懷孕期間的孕檢,應該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建議你最好在當地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定期的產前檢查。
您好,一般情況下首次檢查時間應在懷孕後的6~8周比較合適,在妊娠20~36周為每4周檢查一次,妊娠37周以後每週檢查一次,高危孕婦應依據病情適當的增加檢查次數。
懷孕後整個孕期的檢查如下:(1)孕3月內:全面系統的體格檢查、尿常規、血常規 血型、尿HCG、B超。(2)孕3-7月:測血壓體重宮高胎心、血常規尿常規、孕14-20周:唐氏篩查孕22-26周:彩超篩查畸形孕24-28周:糖尿病篩查。(3)孕7個月以上:測血壓體重宮高腹圍胎心、孕30-34周:骨盆測量孕36周開始每週胎心監護、臍血流觀察(有問題可提早至32周)孕37周開始每週查一次血尿常規孕37周查B超,臨產複查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