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保健人群性健康中度重度病毒性肝炎診斷標準
問題 【病毒性肝炎】 【歸檔】 14年10月25日

中度重度病毒性肝炎診斷標準

問題描述 病毒性肝炎的臨床表現複雜。在做出診斷時切忌主觀片面地只依靠某一點或一次的異常就肯定診斷,需要依據流行病學、臨床症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結合患者具體情況及動態變化進行綜合分析,作好鑒別。然後根據特異性檢查結果做出病原學診斷,才得以確診。中度重度病毒性肝炎診斷標準是什麼呢?
網友回答
2014年10月25日 08:40

(一)、臨床分型: 1.急性肝炎:①急性黃疸型②急性無黃疸型 2.慢性肝炎:①輕度②中度③重度 3.重型肝炎:①急性重型肝炎②亞急性重型肝炎③慢性重型肝炎 4.淤膽型肝炎 5.肝炎肝硬變 (二)各臨床型的診斷依據 1.急性肝炎: ①急性無黃疸型肝炎:應根據流行病學資料、症狀、體征、化驗及病原學檢測綜合判斷,並排除其他疾患。流行病學資料:密切接觸史指與確診病毒性肝炎患者(特別是急性期)同吃、同住、同生活或經常接觸肝炎病毒污染物(如血液、糞便)或有性接觸而未採取防護措施者。注射史指在半年內曾接受輸血、血液製品,及消毒不嚴格的藥物注射、免疫接種、針刺治療等。b.症狀指近期內出現的持續幾天以上的,無其他原因可解釋的症狀,如乏力、食欲減退、噁心等。c.體征指肝腫大並有壓痛、肝區叩擊痛,部分患者可有輕度脾腫大。d.化驗主要指血清ALT活力增高。e.病原學檢測陽性。 凡化驗陽性並且流行病學資料、症狀、體征三項中有兩項陽性或化驗及體征(或化驗及症狀)均明顯陽性,並排除其他疾病者可確診為急性無黃疸型肝炎。 凡單項血清ALT增高,或僅有症狀、體征,或僅有流行病學史及b、c、d三項中之一項,均為疑似病例。對疑似病例應進行動態觀察或結合其它檢查(包括肝活體組織檢查)做出診斷。疑似病例如病原學診斷為陽性,且除外其它疾病可以確診。 ②急性黃疸型肝炎:凡符合急性黃疸肝炎診斷條件,且血清膽紅素>17.1μmol/L,或尿膽紅素陽性,並排除其它原因引起之黃疸,可診斷為急性黃疸型肝炎。

2014年10月25日 08:40

既往有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或HBsAg攜帶史或急性肝炎病程超過半年,而目前仍有肝炎症狀,體征及肝功能異常者可以診斷為慢性肝炎。發病日期不明或雖無肝炎病史,但影像學、腹腔鏡或肝活體組織病理符合慢性肝炎改變,或根據症狀、體征、化驗綜合分析亦可作出相應診斷。為反映肝功能損害程度臨床可分為: ①輕度(相當於原CPH或輕度CAH) 病情較輕,症狀不明顯或雖有症狀、體征,但生化指標僅1-2項輕度異常者。 ②中度(相當於原中型CAH) 症狀、體征、實驗室檢查居於輕度和重度之間者。 ③重度有明顯或持續的肝炎症狀,如乏力、納差、腹脹、便溏等。可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或肝脾腫大而排除其他原因且無門脈高壓征者。實驗室檢查血清ALT反復或持續升高,白蛋白減低或A/G比例異常、丙種球蛋白明顯升高,凡白蛋白≤32g/L、膽紅素>85.5μmol/L、凝血酶原活動度60%-40%三項檢測中有一項達上述程度者即可診斷為慢性肝炎重度。 目前尚缺乏能反映肝纖維化程度的指標,血清透明質酸(HA)、Ⅲ型膠原前肽(PⅢP)、Ⅳ型膠原(Ⅳ-C)、層粘蛋白(LN)及脯氨酸肽酶(PCD)等項檢測可以反映膠原合成狀態,有條件者可積極開展並根據其異常程度結合病理判斷慢性肝炎纖維化的輕、中、重度。(具體數值尚待進一步積累資料後確定)。 附:實驗室檢查異常程度參考指標中重ALT(U)≤正常3倍≥3~≤10倍>10倍Bil(μmol/L)17.1~34.234.2~85.5>85.5A(g/L)≥3534~33≤32A/G1.5~1.31.2~1.0≤0.9rEP(%)電泳γ球蛋白≤2122~25≥26PTA(%)79~7170~6160~403.重型肝炎 ①急性重型肝炎:急性黃疸型肝炎,起病後10天以內迅速出現精神、神經症狀(按Ⅴ度分,肝性腦病Ⅱ度以上)、凝血酶原活動度低於40%而排除其他原因者,同時患者常有肝濁音界進行性縮小,黃疸急劇加深、肝功能明顯異常(特別是血清膽紅素大於171μmol/L)應重視昏迷前驅症狀(行為反常、性格改變、意識障礙、精神異常)以便作出早期診斷。因此,急性黃疸型肝炎患者如有嚴重的消化道症狀(如食欲缺乏、頻繁嘔吐、腹脹或呃逆)、極度乏力,同時出現昏迷前驅症狀者,即應考慮本病,即或黃疸很輕,甚至尚未出現黃疸,又具有上述諸症狀者,亦應考慮本病。 ②亞急性重型肝炎:急性黃疸型肝炎,起病後10天以上同時凝血酶原時間明顯延長(凝血酶原活動度低於40%);具備以下指征者之一者:a.出現Ⅱ度以上肝性腦病;b.黃疸迅速上升(數日內血清膽紅素上升大於171μmol/L),肝功能嚴重損害(血清ALT升高或膽酶分離、白/球蛋白倒置,丙種球蛋白升高);c.高度乏力及明顯食欲減退或噁心嘔吐,重度腹脹及腹水,可有明顯出血現象(對無腹水及明顯出血現象者,應注意是否為本型的早期)。 ③慢性重型肝炎:臨床表現同亞急性重症肝炎,但有慢性肝炎、肝硬變、或乙肝表面抗原攜帶史,體征及嚴重肝功能損害,或雖無上述病史,但影像學、腹腔鏡或肝穿檢查支援慢性肝炎表現者。 為便於判定療效及預後估計,根據臨床表現,亞急性和慢性重型肝炎又均可分為早、中、晚三期。 早期:符合急性肝衰的基本條件,如嚴重的周身及消化道症狀,黃疸迅速加深,但未發生明顯的腦病,亦未出現腹水。血清膽紅素≥171μmol/L,凝血酶原活動度≤40%,或經病理證實。 中期:有Ⅱ度肝性腦病或明顯腹水,出血傾向(出血點或瘀斑),凝血酶原活動度≤30%。 晚期:有難治性併發症如肝腎綜合征、消化道出血、嚴重出血傾血向((注射部位瘀斑),嚴重感染,難以糾正的電解質紊亂或Ⅱ度以上肝性腦病、腦水腫,凝血酶原活動度≤20%。 4.瘀膽型肝炎起病類似急性黃疸型肝炎,但自覺症狀常較輕。常有明顯肝腫大,皮膚搔癢,大便發白。肝功能檢查血膽紅素明顯升高,以直接膽紅素為主,表現為梗阻性黃疸,如鹼性磷酸酶、γ-轉肽酶、膽固醇均明顯增高,梗阻性黃疸持續3周以上,並除外其他肝內外梗阻性黃疸(包括藥原性等)者,可診斷急性淤膽型肝炎。在慢性肝炎的基礎上發生上述臨床表現者可診斷為慢性淤膽型肝炎。 5.肝炎肝硬變早期肝硬變單憑臨床資料很難確診而必須依靠病理診斷。影像學(B型超聲波、CT)診斷及腹腔鏡診斷有參考價值。 凡慢性肝炎病人具有肯定的門脈高壓證據,如腹壁、食道靜脈曲張,腹水。影像學診斷:肝臟縮小,脾臟增大,門靜脈、脾靜脈增寬。且除外其他能引起門脈高壓的原因者,均可診斷臨床肝硬變。 ①活動性肝硬變慢性肝炎的臨床表現依然存在,特別是轉氨酶升高,黃疸,白蛋白減低,肝臟質地變硬,脾進行性增大,伴有門脈高壓征、血清白蛋白低。 ②靜止性肝硬變有或無肝病病史,轉氨酶正常,無明顯黃疸,肝質硬,脾大,伴有門脈高壓征、血清白蛋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