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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分娩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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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0周以後胎盤功能逐漸下降,42周以後明顯下降,因此,在妊娠41周以後,即應考慮終止妊娠,儘量避免過期妊娠。應根據胎兒安危情況、胎兒大小、宮頸成熟度綜合分析,選擇恰當分娩方式。對於臨近40周仍無產兆的孕媽咪,最好趕緊到醫院,請醫師確認預產期是否正確。 催產可以說是孕婦期盼自然產的最後關鍵,過去產科認為要過了42周才需要為孕婦做催產,但現今醫學發現,42周後孕婦的胎盤可能已經老化(48%的人已經是第三級),其功能變差,羊水也變少了,事實上,這個時候催產的效果並不佳,所以現在只要過了40周仍未生產即可進行催產。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稱為過期妊娠。其發生率占妊娠總數的5%~12%。過期妊娠的胎兒圍產病率和死亡率增高,並隨妊娠延長而加劇,妊娠43周時圍產兒死亡率為正常3倍。44周時為正常5倍。初產婦過期妊娠胎兒較經產婦者危險性增加。對胎兒和母親的危害由胎兒窘迫、羊水量減少、分娩困難及損傷。 因為引發分娩的可能因素很多,包括黃體酮阻斷、催產素刺激及胎兒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等,任何因素引起這些激素失調均可導致過期妊娠。所以過期妊娠可能與以下因素有關,雌、孕激素比例失調;胎兒畸形,如無腦兒,與胎兒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不足有關;遺傳因素等。過期妊娠的治療措施:1.產前處理已確診過期妊娠,若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終止妊娠:(1)宮頸條件成熟;(2)胎兒≥4000g或IUGR;(3)12小時內胎動累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