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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3月16號末次月經,3月26發燒吃

問題描述 我是3月16號末次月經,3月26發燒吃了一粒退燒藥,4月6號同房,4月7號出了一點血,當時以為月經提前沒有在意,兩天就乾淨了,4月11號腳崴了拍了腳部x光片(照片已添加)當時肚子沒有做防護措施,4月20號發現自己懷孕了。請問這個寶寶是否建議保留?
網友回答
2000年01月01日 00:00

您好,拍片檢查具有一定的輻射,拍片後至少三個月內是避免受孕的,否則會增加胎兒發育畸形的危險。結合你的情況建議你最好權衡利弊,謹慎考慮。

2000年01月01日 00:00

懷孕前三個月,藥物有副作用,拍片也有輻射性,但是否造成胎兒發育異常只有檢查才可以發現,應該定期檢查胎兒發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