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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呋辛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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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上常見的配伍禁忌 1.β-內醯胺類藥物與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腎小管的分泌減少、血藥濃度增加、作用時間延長。因此,二者合用時,應注意減少前者的用藥劑量。 2.β-內醯胺類藥物不可與酸性或鹼性藥物配伍。如:氨基糖苷類、氨基酸、紅黴素類、林可黴素類、維生素C、碳酸氫鈉、氨茶鹼、谷氨酸鈉等。因此,輸液時只能用生理鹽水溶解藥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與血液、血漿、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內醯胺類藥物也應注意。 4.頭孢菌素類(特別是第一代頭孢菌素)不可與高效利尿藥(如速尿)聯合應用,防止發生嚴重的腎損害。青黴素類中的美西林也不可與其配伍。 5.頭孢西丁鈉與多數頭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應用可致抗菌療效減弱。與氨曲南配伍,在體內外均起拮抗作用,與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紅黴素、萬古黴素等,在藥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擾作用。
當應用一種藥物療效不佳時,就需要選擇其他的藥物進行合理的配伍。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有些配伍使藥物的治療作用減弱,導致治療失敗;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強,引起嚴重不良反應;還有些配伍使治療作用過度增強,超出了機體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應,乃至危害病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