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製破傷風抗毒素會影響身體嗎
適應症破傷風:1.已出現破傷風或其可疑症狀時,應在進行外科處理及其他療法的同時,及時使用抗毒素治療。2.開放性外傷(特別是創口深、污染嚴重者)有感染破傷風的危險時進行預防:凡已接受過破傷風類毒素免疫注射者,應在受傷後再注射1針類毒素加強免疫,不必注射抗毒素;未接受過類毒素免疫或免疫史不清楚者,須注射抗毒素預防,但也應同時開始類毒素預防注射,以獲得持久免疫。用法用量1.劑量預防: 1次皮下或肌內注射1500-3000IU。兒童和成人相同,傷勢嚴重者可增加用量1-2倍。經5-6日,如破傷風危險未消除,應重複注射。治療:第 1次肌內或靜脈注射50000~2000001U,兒童與成人用量相同。以後視病情決定注射量與間隔時間。同時還可將適量抗毒素注射于傷口周圍的組織中。新生兒破傷風, 24小時內分次或1次肌內或靜脈注射20000~1000001U。2.注射部位:皮下注射應在上臂三角肌附著處。若同時注射類毒素時,注射部位須分開。肌內注射應在上臂三角肌中部或臀大肌外上l/4處。只有經過皮下或肌內注射未發生異常反應者,方可作靜脈注射。靜脈注射應緩慢,開始每分鐘不超過1m1,以後每分鐘亦不宜超過4m1。一次靜脈注射不應超過40ml。兒童每公斤體重不應超過0.8m1。亦可將抗毒素加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等輸液中靜脈點滴。靜脈注射前應將安瓿在溫水中加溫至接近體溫,注射中如發生異常反應,應立即停止。
精製破傷風抗毒素(Purified tetanus ntitoxin) (精破抗) 液體製劑為無色或淡黃色澄明液體,久置可析出少量能搖散的沉澱。凍幹製劑為白色或乳白色疏鬆體,加定量注射用水後呈無色或淡黃色澄明液體。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曾有支氣管哮喘、枯草熱、濕疹或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病史,或對某種物質過敏,或本人過去曾注射過馬血清製劑者,均須特別提防過敏反應的發生。給思者注射抗毒素使機體內短時間獲得被動免疫力,達到預防和治療破傷風。但其效果與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有密切關係。1.注射時間:抗毒素只能中和血液中游離的毒素,若毒素已與組織細胞結合,儘管尚未發展到出現臨床症狀,也不能被抗毒素中和。故無論預防或治療時必須儘早給藥。2.給藥劑量:機體內一定量的抗毒素與毒素第一次接觸時,將被最大限度的結合,以後隨次數的增加,結合數量逐漸下降。故第一次注射時必須給予足夠劑量(單位)的抗毒素。3.重複注射:由於抗毒素系用馬血清製備,在人體內的半衰期短,在血中維持有效濃度的時間約1-2周。若重複注射抗毒素,患者對異體蛋白的敏感性增強,可加速對異體蛋白的破壞,血中抗毒素可迅速消失,故注射次數越多效果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