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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孕婦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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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4-28周應該進行糖篩,正常值小於7.8,如果大於等於7.8應進行75g 糖耐量實驗,空腹小於5.3;1小時小於10.0;2小時小於8.6;3小時小於7.8。 如四項中2項大於等於正常值,或兩次空腹血糖大於5.8或50g糖篩大於11.1並且空腹大於5.8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應進行大輪廓實驗,即三餐前,三餐後兩小時,及0點血糖。根據血糖值確定是否進行胰島素治療。孕婦血糖餐前應該是3.3-5.6 餐後2小時4.4-6.7所以你控制的不好,需要大輪廓實驗後確定是否打胰島素。並根據血糖的值,調整胰島素用量。
你做的是葡萄糖篩查試驗,其法為口服葡萄糖50g,一小時後抽血,如血糖≥7.8mmol/L為不正常。凡口服50g葡萄糖不正常者還應進一步作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以進一步確診妊娠糖尿病。 你葡萄糖篩查試驗結果為9.1,是明顯增高的,儘管在別的地方檢查空腹血糖:3.5,但因空腹血糖對診斷糖尿病不敏感,為了明確診斷,建議做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查,葡萄糖耐量試驗可對糖尿病的診斷更具有敏感性與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