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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耐量試驗收

問題描述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
網友回答
2000年01月01日 00:00

1. 晨7~9時開始,受試者空腹(8~10h)後口服溶于300ml水內的無水葡萄糖粉75g,如用1分子水葡萄糖則為82.5g。兒童則予每公斤體重1.75g,總量不超過75g。糖水在5分鐘之內服完。2. 從服糖第一口開始計時,於服糖前和服糖後半小時、1小時、2小時分別在前臂采血測血糖。3. 試驗過程中,受試者不喝茶及咖啡,不吸煙,不做劇烈運動,但也無須絕對臥床。4. 血標本應儘早送檢。5. 試驗前3天內,每日碳水化合物攝入量不少於150g。

2000年01月01日 00:00

正常的空腹血糖在3.9~6.1mmol/L(餐後2小時應恢復至空腹血糖水準),空腹血糖達6.1~7.0mmol/L為空腹血糖受損,餐後2小時血糖在7.8~11.1mmol/L為糖耐量減低,若空腹血糖高於7.00mmol/L,和/或餐後2小時血糖高於11.10mmol/L即為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