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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六個月了,不想要了,打掉對身體有危…

問題描述 懷孕六個月了,不想要了,打掉對身體有危害大嗎?
網友回答
2000年01月01日 00:00

你好,懷孕6個月不要需要引產。這個需要住院。建議引產比較痛苦,而且可能引起大出血,宮頸撕裂,胎盤殘留需要清宮等,都對身體有一定的創傷性。

2000年01月01日 00:00

你好,按你描述的這種情況,你懷孕六個月了?不想要這個寶寶,要打掉,正常的順產寶寶,屬於瓜熟蒂落,延長手術是用藥物把寶寶催下來,比生寶寶還傷身體呢,已經懷孕六個多月了,七個月以後,寶寶就有了生命力,建議你最好打消這個念頭,到足月產順產寶寶吧。

2000年01月01日 00:00

網友,你好!你可以去醫院做引產手術,但因為你懷孕六個月了,所以做人流手術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2000年01月01日 00:00

一般懷孕後隨著懷孕月份增大的話,引產對於身體的傷害性是比較大的,只要胎兒發育正常的話,是最好不要選擇引產的情況出現的。

2000年01月01日 00:00

你好,你懷孕已經六個月,要結束妊娠,需要進行引產術,危險性較大。建議你慎重考慮,中孕引產分娩過程與足月產差不多,具有較大危險性。

2000年01月01日 00:00

你好,寶寶有這麼大了引產有一定的風險建議你要選擇的醫院進行引產的。引產以後儘量多臥床休息,把身體養好,

2000年01月01日 00:00

懷孕六個月了打掉對身體危害是很大的。如果能保留最好是保留,不能保留需要做引產手術,這是需要住院的。

2000年01月01日 00:00

懷孕六個月如果不想要的話得需要做引產手術的,做引產手術對身體傷害也是比較大的,建議您最好是慎重考慮下,不要做引產手術最好是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