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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藥劑科】 【歸檔】 18年01月13日

藥物是否過期?

問題描述 盒子外面生產日期是2017年04月10日 有效期至2020年03月 生產批號1704021說明書有一個核准日期2007年01月10日 修改日期2007年5月16日 2008年6月30日 2010年10月01日 2015年12月01日 2016年1月07日請問一下您這是否屬於過期?
網友回答
2018年01月13日 06:23

病情分析: 你好,藥物都是有有效期的,在藥物的有效期之內,都是可以繼續使用的,若是超過藥物的有效期的話,則不能繼續使用,以免影響到肝腎功能。
指導意見: 一般藥物有效期就是根據藥物的生產日期進行計算,根據描述的情況來看,藥物還是屬於有效期之內的,它的失效時間就是2020年3年,只要在此期間之內,藥物沒有出現性狀改變的話,都是可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