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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育兒】 【歸檔】 17年11月25日

想做引產醫生不做

問題描述 我老婆今年3月13號剖腹產生一個孩子.過不到四個月又懷孕了,其實早知道他懷孕我就一直叫他去做人流了,他不聽到現在孩子都5個月了..去醫院人家不給做引產說要什麼計劃生育開什麼證明才給做
網友回答
2017年11月25日 17:02

您這個情況比較棘手了,首先,既然您愛人在今年3月份剛剛剖腹產分娩的話,那麼過了不到四個月再一次懷孕,風險就比較大了。一般來說在剖宮產之後需要間隔兩年的時間再考慮下一次懷孕的,主要是過早懷孕有可能導致子宮破裂的。既然您當地醫院不給引產治療,那麼你就按照當地醫院的要求執行,再到當地的計生部門開具證明之後,再採用後續的治療了。

2017年11月25日 17:02

病情分析: 你好,在正規公立醫院做引產手術的話,需要有引產證明才可以的,否則正規醫院是不會隨便做引產手術的!引產證明需要去當地計生辦來開證明
指導意見: 如果你開不到引產證明,就沒有辦法去正規醫院做,就只能自己跑一趟私立醫院,看有沒有管理不嚴格的地方可以做,但是私立醫院的話價格會比較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