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孕初期有了藥
問題 【育兒】 【歸檔】 17年05月15日

孕初期有了藥

問題描述 我4.9號走的月經,4.10 11吃了兩天鹽酸洛美沙星膠囊和黃藤素軟膠囊,5.1號查出懷孕了,我能留著這個寶寶嗎
網友回答
2017年05月15日 10:58

病情分析: 你好,鹽酸洛美沙星是孕婦禁用的藥物,有可能會導致骨骼發育異常。如果你並不是很急切的需要孩子的話,個人不建議保留。
指導意見: 如果你很想要孩子,保留的話,需要承擔一定風險,早期檢查不出來。需要在16周唐篩24周排畸彩超,如果這些檢查都是正常的話,那麼孩子也可以保留下來。

2017年05月15日 10:33

病情分析: 如果按優生優育角度上述藥物可能會影響胚胎初期的健康發育的。
指導意見: 但是不一定就會導致胎兒發育畸形的,所以如果你打算要這個孩子,建議你最好遵醫囑做好孕期各項檢查,如其是懷孕三四個月時候做唐氏篩查,孕22到26周做四維彩超產前排畸,如果都沒問題可保留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