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惡性腫瘤治療方案
中度惡性組 本組各型,一旦診斷明確而臨床分期屬Ⅲ、Ⅳ及累及範圍較廣的Ⅱ期,均應即予COP、CHOP等每月一療程,計6~9個月,可使70%獲得完全緩解,而35%~45%可有較長期緩解期,新一代化療方案尚有等,可使長期無病存活期患者增加至55%~60%,新方案中加入中等劑量甲氨蝶呤,目的是防治中樞神經系統淋巴腫瘤,更強烈的第三代治療方案,可使長期無病存活增加至60%~70%,但因毒性過大,不適於老年及體弱者,的特點是骨髓抑制藥與非抑藥交替使用,所以緩解率(84%)及無復發生存率(90%)均有提高,尤適用於彌漫性大細胞性,3,高度惡性組 都應給以強烈聯合化療,原淋巴細胞型淋巴腫瘤進展較快,如不治療,幾周或幾個月內死亡,對高度惡性組以第二代或第三代聯合化療較佳,骨髓移植對60歲以下患者,能耐受大劑量化療者可考慮全淋巴結放療及大劑量聯合化療,結合異基因或自身骨髓移植,以期取得較長期緩解和無病存活期,目前國內外研究自身骨髓移植對彌漫性、進展性淋巴腫瘤取得令人鼓舞的結果,其中40%~50%以上獲得腫瘤負荷縮小,18%~25%復發病例被治癒,自身骨髓移植尚存在自身骨髓體外淨化問題有待解決,
化學治療極大多數採用聯合化療,要爭取首次治療即獲得完全緩解,為長期無病存活創造有利條件,霍奇金病 創用MOPP方案以來,晚期HD預後大有改觀,初治者的完全緩解率由65%增至85%,至少用6療程,或一直用至完全緩解,再額外給2療程,對有明顯全身症狀;骨髓累及;反復化療史;屬淋巴耗竭型或結節硬化型伴縱隔累及者,MOPP的療效較差,對MOPP有耐藥可採用ABVD,75%~80%可以緩解,也有用MOPP與ABVD交替治療,用MOPP治療復發的病例可再用MOPP,59%獲得第二次緩解,第一次緩解期超過一年,則93%有二次緩解希望,(二)非霍傑金淋巴腫瘤 化療療效決定於病理組織類型,而臨床分期的重要性不如HD,按病理學分類的惡性程度,分別選擇聯合化療方案:,低度惡性組 該組Ⅰ及Ⅱ期放療後可無復發,存活達10年;但Ⅲ及Ⅳ期,無論放療和化療都未能取得痊癒,強烈化療雖效果尚好,但復發率高,回顧性分析44例低度惡性組患者的推遲治療的結果,全部患者中數生存時間為10年,而且7例有自發性腫瘤消退,所以主張本組患者盡可能推遲化學治療,定期密切觀察,如病情有進展或發生併發症者可給COP或CH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