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婦產科】
【歸檔】 15年12月11日
妊娠糖尿病篩檢
網友回答
您好, 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做75gOGTT試驗,空腹血糖≥5.1,服糖後1h血糖≥10.0,服糖後2h血糖≥8.5,1個以上時間點高於上述標準可確定診斷。祝您健康!
你好,空腹血糖>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可以診斷糖尿病。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的結果與其他人糖尿病相同。100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的結果,按照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審定的診斷標準:空腹血糖≥5.8毫摩爾/升(105毫克/分升),1小時血糖≥10.6毫摩爾/升(19O毫克/分升),2小時血糖≥9.2毫摩爾/升(165毫克/分升),其中具備兩項或超過兩項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飲食控制很重要。理想的飲食控制目標是既能保證和提供妊娠期間熱量和營養需要,又能避免餐後高血糖或饑餓性酮症出現,保證胎兒正常生長發育。多數GDM患者經合理飲食控制和適當運動治療,均能控制血糖在滿意範圍。孕早期糖尿病孕婦需要熱卡與孕前相同。孕中期以後,每週熱量增加3%~8%。其中糖類占40%~50%,蛋白質占20%~30%,脂肪占30%~40%。控制餐後1小時血糖值在8mmol/L以下。但要注意避免過分控制飲食,否則會導致孕婦饑餓性酮症及胎兒生長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