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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
【歸檔】 15年12月15日
糖尿病篩查標準
網友回答
您好!妊娠期間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嚴重者可威脅母嬰的生命安全.一般在孕24-28周采血化驗篩查.按照糖尿病篩查的方法檢測,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需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測後依舊異常,則可診斷為糖耐量異常或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根據你提供的檢查資料,比正常標準偏高,需要進一步檢查葡萄糖耐量試驗.建議你最好到正規醫院進行產檢,結合檢查情況在醫生指導下進一步處理或治療.
妊娠糖尿病目前的診斷標準通常是需要作葡萄糖耐量試驗的,空腹、口服75G葡萄糖1小時、2小時測量血糖,任何一個指標達到或超過5.1、10.0、8.5mmol/L時,就可以考慮有妊娠期糖尿病了。所以你的空腹血糖是超標的,餐後的血糖沒有口服葡萄糖,所以指標並沒有太大的參考價值的。根據你的描述情況孕婦做的糖尿病篩查是和我們平時做的血糖是一樣的。不要盲目調節或用藥,以免造成影響孕期中你和胎兒的健康.按要求定期到正規醫院做產前檢查,做好孕期保健工作.最後,祝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