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婦產科】
【歸檔】 16年12月23日
停經38天去醫院做b超,醫生說有兩個孕
網友回答
你好:一般來說,在末次月經後的三十天以內服用的藥物,只要能夠懷孕,說明藥物對胚胎沒有不良影響,是可以要的。
你好,緊急避孕藥副作用較大,可造成胎兒畸形,一般服用後3-6個月才能懷孕要孩子,從優生的角度考慮孩子不建議要,如果打算留下來,一定要做好定期檢查。
你好,這要看你末次月經是哪一天,服用緊急避孕藥的具體日期,一般來說,緊急避孕藥是沒有明確的導致胎兒畸形作用的,所以應該是可以要的,你提供一下具體的日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