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的馬蹄內翻足
先天性的馬蹄內翻足先天畸形的發生原因有遺傳因素、環境因素、和兩者相互作用,其中,遺傳因素引起的出生缺陷占25%,環境因素占10%,遺傳因素與環境因素相互作用和原因不明者占65%。遺傳因素引起的先天畸形,包括染色體畸變和基因突變,佔先天畸形的25%,染色體畸變包括染色體數目的異常或染色體結構異常。染色體本是兩兩相對的,數目減少可引起先天畸形,常見與單體型。手法矯正法:一般適宜6個月以內或較輕型者。從出生後即開始,愈早愈好。由醫師教會母親或帶領患兒,先矯正足前部內收,再矯正距骨下關節內翻,然後矯正踝關節的蹠屈。手法應輕柔,以免損傷骨骺。每種矯正位置保持10秒鐘,每次10—15分鐘。
先天性的馬蹄內翻足每日運算元次,一般主張餵奶前進行。能引起先天畸形的環境因素統稱為致畸因數,佔先天畸形的10%,影響胚胎發育的環境有3個方面,即母體周圍的外環境、母體的內環境和胚體周圍的微環境。外環境中的致畸因數,有的可通過改變內環境和微環境直接作用於胚胎,有的則通過改變內環境和微環境而間接作用與胚體。環境致畸因數主要有生物、物理、化學、藥物等。 物理的致畸因數目前已確認的有:放射線、機械性壓迫和損傷、高溫等;在工業的“三廢”、農藥、食品添加劑和防腐劑中,含有一些致畸作用的化學物質
先天性的馬蹄內翻足他們是某些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某些亞硝基化合物,某些烷基和苯類化合物,農藥敵枯雙,鉛、砷、鎘、汞等。20世紀60年代在西歐造成大量肢體畸形的鎮靜劑“反應停”,就是化學藥品致畸的實例。治療原則出生後應儘早開始治療,最好在生後第1天就開始手法治療。在患兒生長發育過程中,應根據患兒年齡、畸形程度選擇治療方法。開始可採用手法,要求堅持不懈,長期觀察,並制訂個體化的治療計畫。手術治療應考慮到肢體的發育生長因素,手術矯正可分次進行,破壞性不宜太大。治療方案可考慮以下幾點:
先天性的馬蹄內翻足嬰兒期間應採用單純手法治療,由家長學會操作。不宜在麻醉下強力扳正,否則可損傷脛骨下端骨骺。若效果不理想,6個月後可採用軟組織松解術。(2)對1~3歲患兒可在全身麻醉下手法扳正,或加用軟組織松解術,然後在矯枉過正位給予石膏固定。對少數矯正效果不理想或嚴重畸形者,可採用跟骨楔形截骨術等骨關節手術。(3)對3歲以上患兒行手法治療已很難奏效,應根據畸形和僵硬程度選用軟組織松解術、肌腱移位術、截骨矯形術等手術治療。(4)10歲以上患兒,一般骨骼畸形已比較明顯,需要做跟骨截骨術、跗骨部三關節融合術、脛骨截骨術(糾正脛骨內旋畸形)等矯正手術,但往往需要同時加用軟組織手術。
先天性的馬蹄內翻足在成人患者,對於不是很嚴重的畸形,可以採用三關節融合術和軟組織松解術,在30歲以前手術仍可獲得滿意效果。對畸形嚴重、疼痛、足外側胼胝感染等患者,做Syme截肢後裝配義肢,效果可能比勉強行矯形手術好。2.手法按摩矯正一般應由家長在醫師指導下對嬰兒患足進行按摩和幾個方向的矯正活動,最好在餵奶時進行,也不要限制嬰兒下肢活動、蹬踏。待嬰兒習慣、安靜後,即可實施正規的手法操作。操作手法:操作者左手握持患兒小腿下段和踝關節以保護關節骨骺,屈膝90°,按順序逐日進行手法扳正。一般先矯正前足內收和距下關節的內翻畸形,數周後開始矯正踝部蹠屈與旋後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