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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體檢】 【歸檔】 17年02月20日

需要親子鑒定嗎?

問題描述 2月28號和前男友同房,3月1號來例假,7號被人強迫應該沒有發生實質性關係,19號認識老公後只和老公在一起,3月28號來例假,4月經21號才測出懷孕,5月4號檢查孕囊1.3乘以0.9少許胚芽無胎心,請問孩子是誰的,聽說懷孕也會來例假,所以擔心,和老公說他不懷疑,該不該做鑒定,我不總擔心孩子不是老公的,老公也不同意做親子鑒定,本人有點強迫症,是不是做了鑒定就好了
網友回答
2017年02月20日 12:23

從您5月份的B超看您懷孕的時間是在3月28日月經之後懷孕的,如果是三月初懷孕您到五月初檢查孩子不會那麼小,您不用過於擔心,孩子是您愛人的。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做DNA檢查確定。

2017年02月20日 12:13

病情分析: 你好,從你跟前男友和別人同房時間來看都是安全的,二十八號同房後來了月經,那就不會懷孕,因為懷孕前提是停經啊,另外一號來了月經,七號同房也是安全期的,月經前七天和後八天非常安全的
指導意見: 所以你不需要在擔心了這個孩子是你老公的,也不要做親子鑒定了,這樣會影響你們夫妻之間感情的,忘掉過去吧,跟你老公好好經營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