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哮喘的急救
你好! 口服給藥:若沒有吸入劑型的短效β2-受體激動劑,可短期內使用口服劑型替代,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丙卡特羅片等,通常在服藥後15~30 分鐘 起效,療效維持4~6 h。如沙丁胺醇2~4 mg ,特布他林1.25~2.5 mg,每天3次;丙卡特羅25~50μg,每天2次。使用雖較方便,但心悸、骨骼肌震顫等不良反應比吸入給藥時明顯。緩釋劑型和控釋劑型的平喘作用維持時間可達8~12 h,特布他林的前體藥班布特羅的作用可維持24 h ,可減少用藥次數,適用于夜間哮喘患者的預防和治療。
你好!急性發作的處理 對於具有哮喘相關死亡高危因素的患者,需要給予高度重視,這些患者應當儘早到醫療機構就診。高危患者包括:(1)曾經有過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的瀕於致死性哮喘的病史;(2)在過去1年中因為哮喘而住院或看急診;(3)正在使用或最近剛剛停用口服激素;(4)目前未使用吸入激素;(5)過分依賴速效β2-受體激動劑,特別是每月使用沙丁胺醇(或等效藥物)超過1支的患者;(6)有心理疾病或社會心理問題,包括使用鎮靜劑;(6)有對哮喘治療計畫不依從的歷史。
你好! 輕度和部分中度急性發作可以在家庭中或社區中治療。家庭或社區中的治療措施主要為重複吸入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如沙丁胺醇),在第1小時每20 分鐘吸入2~4噴。隨後根據治療反應,輕度急性發作可調整為每3~4 h時 2~4噴,中度急性發作每1~2 h時6~10噴。聯合使用β2-受體激動劑和抗膽鹼能製劑(如異丙托溴銨)能夠取得更好的支氣管舒張作用。茶鹼的支氣管舒張作用弱於SABA,不良反應較大應謹慎使用。如果對吸入性β2-受體激動劑反應良好(呼吸困難顯著緩解,PEF占預計值>80%或個人最佳值,且療效維持3~4 h),通常不需要使用其他的藥物。如果治療反應不完全,尤其是在控制性治療的基礎上發生的急性發作,應儘早口服激素(如潑尼松龍,每公斤體重0.5~1 mg),必要時到醫院就診。
你好! 部分中度和所有重度急性發作均應到急診室或醫院治療。除氧療外,應重複使用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可通過壓力定量氣霧劑的儲霧器給藥,也可通過射流霧化裝置給藥。推薦在初始治療時連續霧化給藥,隨後根據需要間斷給藥(每4 h 1次)。
你好! 中重度哮喘急性發作應儘早使用全身激素,特別是對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初始治療反應不完全或療效不能維持,以及在口服激素基礎上仍然出現急性發作的患者。口服激素與靜脈給藥療效相當,副作用小。推薦用法:潑尼松龍30~50 mg每日單次給藥。嚴重的急性發作或口服激素不能耐受時,可採用靜脈注射或滴注,如甲基潑尼松龍80~160mg,或氫化可的松400~ 1000 mg分次給藥。地塞米松因半衰期較長,對腎上腺皮質功能抑制作用較強,一般不推薦使用。靜脈給藥和口服給藥的序貫療法有可能減少激素用量和不良反應,如靜脈使用激素2~3 日,繼之以口服激素3~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