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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
【歸檔】 15年12月25日
糖尿病的自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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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稱糖尿病合併妊娠;另一種為妊娠前糖代謝正常或有潛在糖耐量減退,妊娠期才出現糖尿病,又稱為妊娠期糖尿病。糖尿病孕婦中80%以上為GDM,糖尿病合併妊娠者不足20%。GDM患者糖代謝多數於產後能恢復正常,但將來患2型糖尿病機會增加。糖尿病孕婦的臨床經過複雜。對母兒均有較大危害,必須引起重視。糖尿病家族史、年齡>30歲、肥胖、巨大兒分娩史、無原因反復流產史、死胎、死產、足月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兒分娩史、胎兒畸形史等。原則應儘量推遲終止妊娠的時間。血糖控制良好,孕晚期無合併症,胎兒宮內狀況良好,應等待至妊娠38~39周終止妊娠。血糖控制不滿意,伴血管病變、合併重度子癇前期、嚴重感染、胎兒生長受限、胎兒窘迫,應及早抽取羊水,並注人地塞米松促胎兒肺成熟,胎肺成熟後應立即終止妊娠。
1)高血糖可使胚胎發育異常甚至死亡,流產發生率達15%~30%。(2)發生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可能性較非糖尿病孕婦高2~4倍。GDM併發妊娠高血壓疾病可能與存在嚴重胰島素抵抗狀態及高胰島素血症有關。(3)感染是糖尿病主要的併發症。未能很好控制血糖的孕婦易發生感染,感染亦可加重糖尿病代謝紊亂,甚至誘發酮症酸中毒等急性併發症。(4)羊水過多發生率較非糖尿病孕婦多10倍。其原因可能與胎兒高血糖、高滲性利尿致胎尿排出增多有關。(5)因巨大兒發生率明顯增高,難產、產道損傷、手術產幾率增高。(6)易發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由於妊娠期複雜的代謝變化.加之高血糖及胰島素相對或絕對不足,代謝紊亂進一步發展到脂肪分解加速,血清酮體急劇升高,進一步發展為代謝性生酸中毒。(7)GDM孕婦再次妊娠時,復發率高達33%~69%。遠期患糖尿病幾率增加,17%~63%將發展為2型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