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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婦產科】
【歸檔】 17年02月04日
懷孕16周,想做引產,很急
網友回答
病情分析: 懷孕超過14周以上做引產是要開證明的,是為了避免某些人因胎兒性別而做引產,是要計生部門開證明。
指導意見: 建議到當地的計生部門開證明,否則醫院是沒有資格給做引產的。
懷孕十六周,如果不要孩子的話,只能做引產,但是銀才需要開證明才行,沒有證明醫生不會做引產的,所以需要去醫院做個檢查,建議做個胎兒畸形的報告,這樣才能做引產的,避免影響身體健康,如果之前吃過藥物的話,就會影響到胎兒的,所以這個孩子不建議繼續保留,需要儘快做引產的,避免生下不健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