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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不孕不育】 【歸檔】 17年02月02日

著急!請醫生幫我回答一下,謝謝了!

問題描述 醫生您好!我2016年9.30號吃的流產的藥進行流產,今天發現自己又懷孕了,已經33天,請問流產之後不足半年這個孩子能要嗎?還有這兩天我腿疼貼了三片膏藥(藥名是“骨友靈貼膏”),同時還吃了三顆三七傷藥片,一顆布洛芬片,兩粒甲芬那酸膠囊,這對孩子有影響嗎?
網友回答
2017年02月09日 16:28

你好,現在懷孕了,之前流產沒有超過半年不會影響這次懷孕情況的,也就說之前的流產和這次懷孕沒有任何關係,另外你的服藥需要看具體的用藥時間,如果水是受精後兩周內的用藥,這期間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者無的,如果胚胎正常發育安全度過孕早期,那麼就是沒有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2017年02月03日 06:13

病情分析: 你好,一般在同房時,只要沒有採取避孕措施的話,都是有懷孕的可能性存在的,在流產之後的至少3-6個月之後,可以準備再次的懷孕妊娠。
指導意見: 現在這種情況若沒有使用藥物的話,還是可以繼續妊娠的,不過若是使用藥物的話,則可能會導致出現胎兒的畸形或影響到胎兒的健康發育,從優生優育的角度考慮,是不建議繼續妊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