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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婦產科】 【歸檔】 16年12月28日

懷孕六個月不想要

問題描述 懷孕六個月不想要了,沒發開證明怎麼辦?我吃了很多藥沒發要
網友回答
2016年12月28日 12:30

病情分析: 懷孕有14周以上做引產是要開證明的,是擔心有些人因為選擇胎兒性別而做引產,如果沒有證明正規醫院不給予引產。
指導意見: 建議到當地的計生部門開引產證明,持證明到醫院做引產,這時做引產還可以,如果再大些就偏大了。

2016年12月28日 12:29

病情分析: 孕6個月,胎兒發育比較大,需要做引產手術,需要提供引產證明才能做引產。
指導意見: 能回戶口所在地開引產證明後,去正規國營醫院引產,一般是打針引產,需要住院觀察。

2016年12月28日 12:26

病情分析: 懷孕後如果這麼久不想繼續妊娠,只能做引產的。而且正規醫院都需要提供引產證明才可以終止妊娠的。
指導意見: 你如果之前用過藥物,那麼各項孕檢都正常的話,胎兒沒有異常可以考慮繼續妊娠的。這個時間可以做個四維檢查,終止妊娠是比較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