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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感冒】 【歸檔】 10年08月13日

輸雙黃連過敏是否屬於正常過敏能得到賠償嗎

問題描述 提問者年齡:29
提問者性別:女
詳情描述:
我是因為發燒有2天,打了2天針也不好,就去衛生所輸液。輸的頭孢.替硝唑.雙黃連,頭孢做了皮實。因為我發燒38度多,所以我感覺難受,就睡著了,快輸完液也就醒了。我感覺我的臉又燙又漲得難受耳朵後面還有疙瘩同時有點發悶,衛生所的大夫就給我打了一針抗過敏的。第二天,我滿臉都是疙瘩還特別紅還發燒38度5還癢,出氣發憋,就又去找衛生所。他們給我輸的抗過敏的和消炎的,一邊輸液,還過敏,就把消炎的停了,第3天又給換了藥,輸了2瓶葡萄糖,第4天也是糖。以後就不給輸了,可是我的雙眼就象得了紅眼病似的,睜不開眼,看東西也不清楚,特別難受,還老流淚,就吃了7天的中藥,這才好了。
治療情況與效果:
治療了11天,效果挺好,眼睛就是還有一點彆扭,說不上來那種感覺,看東西挺清楚的。
補充說明:
我問一下會有後遺症嗎?因為過敏我才導致11天沒有正常工作和正常的活動,我還想知道我能得到相應的賠償嗎?
網友回答
2010年08月13日 00:00

首先,還不清楚你是什麼過敏。極有可能是消炎藥過敏,也有可能是雙黃連過敏。如果是雙黃連過敏,那麼,你是得不到賠償的,因為國家標準,雙黃連屬於重要製劑,沒有皮試的說法,就是過敏,也說不過醫療站,如果是投保過敏還說的過去。 另外,你可以詳細檢查一下,給你使用的藥物有沒有其他問題,只要有有力的證據,才能拿到賠償。

2010年08月13日 00:00

您這個很難得到賠償,舉證困難,過敏一般都是個人體質原因。和藥物關係不大。過敏一般沒有什麼後遺症。以後注意別靠近過敏源就可以了。這個是個人體質不同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