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產科】
【歸檔】 15年12月28日
孕期糖尿病指標
網友回答
該診斷標準是基於一項歷時7年的妊娠與血糖的研究結果,在研究中發現,即使血糖水準在正常範圍內的孕婦,隨著血糖水準的升高,巨大胎兒、剖宮產、新生兒低血糖、高胰島素血症等風險也會增加。因此,診斷標準的嚴格將會避免一定的不良妊娠。新診斷標準之下的診斷,將空腹血糖的診斷標準由5.3毫摩爾/升降至5.1毫摩爾/升,口服75克葡萄糖後2小時,血糖由8.6毫摩爾/升降至8.5毫摩爾/升。同時規定,空腹血糖、服糖後1小時、餐後2小時這3項指標中的任意一項血糖超標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而以往標準則規定3項指標中有2項達到或超過標準才可確診。這樣就可以避免由於診斷不嚴格而給胎兒帶來的負面影響。
血糖測定:孕期血糖正常值一般低於正常值,很少超過5.6mmol/L,空腹血糖常為3.3~4.4mmol/L。尿糖測定:對所有初診孕婦均應作尿糖測定,如果早孕期陰性者,於中、晚期需重複測定。在正常妊娠期中,尤其在妊娠4個月後,孕婦腎小管對葡萄糖的再吸收能力減低。有時血糖值在正常範圍內,但由於腎排糖閾的下降而出現糖尿症。在產後泌乳時,還可能發生生理性的乳糖尿。所以尿糖陽性者需要進一步作空腹血糖和糖耐量測定以明確診斷。 血紅蛋白A1測定:血糖、糖化血清蛋白和糖化HbA1,三者均可用作反映糖尿病控制程度的指標。但其意義不盡相同。血糖濃度反映采血當時的血糖水準;糖化血清蛋白反映采血前1~2周血糖的平均(總)水準;糖化HbA1和HbA1c則反映采血前8~12周內血糖的平均(總)水準。在紅細胞生存週期時,血紅蛋白緩慢糖基化產生HbA1,所以檢查孕期血糖正常值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