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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風】
【歸檔】 15年12月29日
痛風性關節炎慢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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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痛風性關節炎急性期和發作間歇期及慢性期,均可以口服風濕骨痹散Ⅱ號和外用藥物。急性期可同時服用西藥秋水仙堿,首次口服0.1-1.0毫克,以後每2小時0.5毫克,直至疼痛緩解,或出現噁心腹瀉等胃腸道反應時停用。24小時內劑量不應超過5毫克。以後可給維持量,每次0.5毫克。每日1-2次;發作間歇期及慢性期,在口服龍蛇風濕散和外用追風透骨膏的同時改服西藥痛風利仙,每次0.5毫克,每日1-2次,直至尿酸下降到正常現象。用藥期間可同服小蘇打(每日3.0克),多飲水(每日飲水量不低於2000毫升),療效將更為顯著。 外用黃膏藥外敷,每天換藥一次。
痛風性關節炎是由於尿酸鹽沉積在關節囊,滑囊,軟骨,骨質和其他組織中而引起病損及炎性反應,它多有遺傳因素和家族因素,好發於40歲以上的男性,多見於拇趾的蹠趾關節,也可發生於其他較大關節,尤其是踝部與足部關節.發病多急遽,拇趾腫,劇痛不可觸,痛為陣發性.亦可在蹠側肌腱及筋膜中發作,如蹠腱膜炎,或腱鞘炎,亦可發生在其他足關節中.若住院病人在手術後,突然發生急性足痛,要考慮痛風關節炎的可能.急性發作往往在24—48小時達高峰,在1~2周內自行消退,以後轉入間歇期,仍可反復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