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慢性丙肝肝炎有效技術
對於治療慢性丙肝肝炎有效技術的問題你一定要重視,你提到治療慢性丙肝肝炎有效技術為你解答如下。慢性丙型肝炎在治療前應進行HCVRNA基因分型(Ⅰ型和非Ⅰ型)和血中HCVRNA定量,以決定抗病毒治療的療程和利巴韋林的使用劑量.HCVRNA基因為Ⅰ型,或(和)HCVRNA定量大於等於2×106拷貝/毫升者,選用下面方案之一:PEG-IFN-α-2a180微克,每週1次皮下注射,聯合口服利巴韋林1000毫克/天,至12周時檢測HCVRNA,視其下降幅度繼續治療至24周~48周;普通IFN-α3~5MU,隔日1次肌肉或皮下注射,聯合口服利巴韋林1000毫克/天,建議治療48周;不能耐受利巴韋林治療者,可單用普通IFN-α,複合IFN或PEG-IFN.HCVRNA基因為非Ⅰ型,或(和)HCVRNA定量對於初次單用IFN-α治療後復發的患者,採用PEG-IFN-α-2a或普通IFN-α聯合利巴韋林再次治療,可獲得較高SVR率(47%,60%);對於初次單用IFN-α無應答的患者,採用普通IFN-α或PEG-IFN-α-2a聯合利巴韋林再次治療,其SVR率較低(分別為12%~15%和34%~40%).對於初次應用普通IFN-α和利巴韋林聯合治療無應答或復發的患者,可試用PEG-IFN-α-2a與利巴韋林聯合療法.
對於治療慢性丙肝肝炎有效技術的問題你一定要重視,你提到治療慢性丙肝肝炎有效技術為你解答如下。你好,你可以分一下的步驟治療:1,治療的物件選擇:只要確診為血清HCV RNA陽性的丙型肝炎患者均需要抗病毒治療.對於急性丙型肝炎患者,採用α干擾素治療能顯著降低急性丙型肝炎的慢性化率.對於慢性丙型肝炎ALT或AST持續或反復升高,或肝組織學有明顯炎症壞死(G≥2)或中度以上纖維化(S≥2)者,應給予抗病毒治療;對於慢性丙型肝炎ALT持續正常者(大多數肝臟病變較輕),應根據肝活檢病理學結果決定是否治療.對已有明顯纖維化(S2,S3)者,無論炎症壞死程度如何,均應給予抗病毒治療;對輕微炎症壞死且無明顯纖維化(S0,S1)者,可暫不治療,但每隔3~6個月應檢測肝功能.2,標準治療方案是: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普通α干擾素3百萬單位,隔日1次肌肉或皮下注射,療程為24周,同時服用利巴韋林800~1000 mg/d.長效干擾素(每週180μg)聯合利巴韋林(標準劑量1000~1200mg/d).療程為24周或48周以上.3:合併肝外自身免疫表現的治療:大約有三分之一的丙肝患者可合併肝外自身免疫現象或自身免疫病的發生,因此,對丙肝合併肝外自身免疫現象應高度重視,認識治療前常規檢測自身抗體的意義.4:抗病毒治療的優化:抗病毒治療的副作用多出現在治療的前幾天,因此治療時機的選擇尤為關鍵.抗病毒治療應放在患者一生中相對“穩定”的時期,避免治療與患者某些人生大事(如考試,結婚,變換工作,搬家等等)發生衝突.另外,藥物的副作用是可以預知的,如發熱和頭痛,可以應用乙醯氨基酚,患者要多飲水以減少皮膚乾燥,發熱的症狀,同時醫護人員要為患者提供相關的諮詢,以利於達到最佳治療效果.,5治療前應明確患者的狀況:慢性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療存在許多絕對和相對的禁忌症,因此治療前明確患者的身體及疾病狀況,進行良好的評價是非常必要的. 干擾素的禁忌症包括肝功能失代償,心律失常,未能有效控制的抑鬱和焦慮,嚴重的心理疾患以及活動期自身免疫疾病(甲狀腺疾病除外),血小板低於70×109/L,中性粒細胞低於1.5×109/L.對於患者存在肝功能失代償或出現Gilbert’s綜合症,不應納入治療範圍. 利巴韋林的禁忌症包括腎功能不全,心血管疾病以及正處孕期或近期內準備懷孕者.因此,患者治療期間必須採取嚴格的避孕措施並支持到治療結束後6個月. 干擾素的相對禁忌症包括白細胞減少,貧血和血小板減少症,這些症狀可以採用聯合促細胞生成素等藥物加以改善.干擾素治療過程中還可能出現精神抑鬱的副作用,部分患者可能表現得嚴重一些,這些症狀可以通過攝取抑制劑(SSRIS)得到改善. 平常要注意生活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