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髖關節脫位治療
對先天性髖關節脫位的治療應強強早期診斷,嬰兒期的治療效果最佳,年齡越大效果越差,一般認為2~3歲後治療,即使非常成功。於35歲以後,都將發生髖關節痛,因此大多數學者強調要對新生兒進行普查,以便早期診斷與治療是獲得痊癒的重要措施。畸胎性脫位,目前尚無良好的治療方法,一般需作切開復位,但效果不好。典型性先天性髖脫位,若能早期正確治療,在正常功能刺激下,發展成正常髖關節可能性很大。在3歲以內治療者,有很高治癒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股骨頭和髖臼的骨性成份增加,可塑性減少,病理變化加重,雖經正確治療,功能難於達到正常。 治療方法有閉合復位+支架,閉合復位+蛙式石膏;閉合復位+旋轉截骨糾正前傾角;切開重定,並根據不同情況附加髖臼再造和各種截骨術。
髖關節脫位治療原則如下: (一)出生至2個月不需牽引和麻醉,可用屈曲雙髖至90°而後逐步外展,將拇指置於大粗隆外向前內方推壓即可使其復位,復位時切忌暴力,如復位成功後可用支架固定于髖關節屈曲90°,外展70°,固定時間約為2~3月,視復位時的年齡而定。支架應於攝片檢查後再定拆除時間。支架的種類很多,有外展尿枕、Begg塑膠支架等等。以上兩種支架在換尿布時必須打開,比較麻煩,目前較少應用。Barlow支架和Rosen支架效果確實,但對皮膚有壓迫,容易造成疼痛及壓瘡,並有發生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可能。Pavlik支架可避免暴力引起缺血性壞死的併發症,它利用兩下肢屈曲90°,兩下肢本身重量的自然位置而達到外展,使其自然復位和維持復位位置,地髖關節的發育和塑形均有利,並有一定的髖關節活動範圍。缺點是由於帆布做成,比較硬,肩胸部如果包紮過緊,影響呼吸,過松容易滑脫,影響治療。 (二)3個月以上,2~3歲以下這組病例因脫位時間長,髖周的軟組織有不同程度的攣縮,因而在復位之前,先作牽引,一般不超過2周,如有肌肉攣縮比較明顯者,必須在復位前作松解,如內收肌切斷,髂腰肌延長等,而後經床旁X線片證實,股骨頭的位置已與髖臼水準時,在全麻下用手術復位,如復位後,位置滿意,則應用蛙式石膏固定。為了適應小兒生長發育需要,每2~3月更換石膏1次,每次均需要X線片以證實股骨頭在髖臼內的位置。如發現更換石膏後又脫位者,必須再行復位。每次更換石膏使大腿逐步內收,直到髖臼發育正常後,才能拆除石膏固定。如果復位失敗,則應考慮髖臼內有脂肪纖維組織增生,圓韌帶肥厚,啞鈴狀關節囊等情況存在,阻礙股骨頭進入髖臼,因而需作切開復位。 (三)3歲以上至8歲該組病兒脫位時間長,軟組織攣縮更為明顯,髖臼發育更差,往往小而淺,而且臼底有大量脂肪纖維組織存在,手法復位極為困難,因而絕大多數需作切開復位。但在切開復位前必須做牽引2~3周,直至股骨頭牽引到髖臼平面才能行手術治療,如不能牽到髖臼平面,則說明軟組織攣縮明顯,如果這時作切開復位,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可能性很大,因而必須先作軟組織松解,再作牽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