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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科】
【歸檔】 14年08月24日
血管細胞瘤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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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治療 此瘤是具有侵襲性和惡性的骨腫瘤,治療應手術切除為主,同時輔助放療、化療。1.手術治療 惡性血管外皮細胞瘤在發現遠處轉移前,應儘早行腫瘤廣泛性切除或截肢與關節解脫術。雖有遠處轉移,若發生病理性骨折或截癱者,仍需手術內固定和脊髓減壓術,以減輕症狀,改善癱瘓。2.放療 此瘤對射線有一定敏感性,對手術難以切除的部位、手術禁忌或不能耐受手術者,可行放療,總劑量60~70Gy,同時配合全身化療。對手術切除不徹底者,術後可輔助放療,總劑量30~40Gy。3.化療 (1)對一時不能手術的病人,可先作化療,防止轉移,待腫瘤縮小為手術創造條件,再手術治療。(2)凡已行廣泛性切除術的病人,為消滅亞臨床病灶,防止復發和轉移,提高手術治療的療效,可行術後輔助性化療。(3)在放療前先行化療,使全身播散性腫瘤的範圍或體積縮小,以減少照射的區域,提高療效。一般採用多藥性聯合化療,有效的聯合化療方案尚待進一步探索中。
症狀體征 可見於任何年齡,多見於青少年。性別無明顯差異。已報導發生的部位有骨盆、股骨、鎖骨、肋骨、椎骨、肱骨、胸骨和頜骨,以骨盆和股骨最多。已報導的病灶為單發。症狀與體征:臨床表現缺乏特徵性,主要表現為腫脹、疼痛和壓痛,多數病例以無痛性腫塊為首發症狀,逐漸加重,活動受限。少數疼痛明顯,以夜間為甚,腫脹處皮溫增高,靜脈怒張。病理性骨折後疼痛加劇,功能喪失。發生於脊椎者,可有脊髓壓迫症狀,甚至截癱。